各位晚安
想請教一個問題
前陣子跟房仲下了斡旋
現在想要再增加一個特約條款
預計是想要撤回後在重下斡旋
現況:
1.已有一條貸款須達八成的特約條款
2.還沒給房仲個人財產資料
問題:
拖到斡旋時間結束較好?
還是要直接跟房仲說要撤回?
還沒直接說是怕房仲直接說屋主同意了
或者直接跑去找屋主簽名
只不過沒我財產資料是不是不太可能貸的到八成?
那沒貸到八成是不是屋主沒辦法簽名同意?
還是屋主可以簽名之後再處理貸款問題?
我有義務一定要給資料嗎?
不好意思
再麻煩各位解惑
謝謝
p.s.版上應該也有房仲,這邊註記一下
並沒有想要繞過房仲或者不買的想法
我們也理解房仲很辛苦
只是對於房子還有一些想要求的事宜
因此想增加條款,謝謝各位
沒寫很清楚是什麼意思?目前上面是寫貸款額度須達八成我想詢問的是直接提出撤回,房仲是否由於這條而使他沒辦法用屋主已經答應這一招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0-08 22:52:00法院認定上 除非你寫成 本屋依本人條件於玉山北富銀中信此三間銀行均貸不足要約書所載金額八成則要約作廢人 銀行 金額 都要明列 不然他不知道你到底在講什麼形同你如果突然不買了 也可以故意拿條件不好的人去保守的公股銀行隨便鑑一個6成就拿來毀約 有違契約公平原則
K大那請問我現在要怎麼做比較好?撤回?還是拖時間?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0-08 22:56:00你就拖到時間到吧 看起來也是第一次下 應該不會成交你是可以打給仲介跟他說請他拿來重簽 金額不變應該可以但他如果直接跟你說以成交你是沒皮條的不用太緊張 除非你真的出比實價高1-2成 不然很少一次ok
了解,謝謝K大的建議那我就打太極都不給資料是可行的囉?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0-08 23:01:00除非成交了 不然都不用給資料
作者:
lin1000 (lin1000)
2020-10-08 23:18:00有隨時撤回権
我知道有撤回權但是如果當你跟房仲說要撤回他直接說房主已同意或直接叫房主簽我是沒有任何辦法的*當我跟房仲說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20-10-09 01:44:00你不會先問問進度,再直接說撤回
作者:
h760108 (沒有這個仁)
2020-10-09 10:26:00你就直接打去問屋主簽了沒,還沒就說你要退,記得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