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同意實坪制讓資訊透明,但對實施實坪制後能降低房價感到很懷疑
不計較大環境漲跌幅的情況下,同一建商,同一塊地分兩期A,B案賣
A案實坪制實施前拿到建照,50坪賣2000萬,公設33%,實坪33.5坪
單價一坪40萬,換算實坪制價格後變一坪近60萬
B案實坪制實施後才拿到建照,建商按照大家期望緊縮公設變20%,實坪一樣33.5坪
那B案會變成下面哪種價錢
1. 總價變成33.5*40=1340萬?
2. 套入20%的公設比換算公設坪數價錢加進總價(33.5/0.8)*40 = 1675萬?
3. 比照A案總價2000萬?
哪個比較可能?
買家都希望公設免費大放送的1340萬,可以直接剔除
睡覺作夢比較快,建商又不是慈善事業
所以會是2嗎? 二期總價比一期便宜16%?
還是3的可能性更高? 反正實坪都是33.5,建商開始跟你說公設不重要
如果是3不就花一樣的錢,然後換來更小的電梯,更小的梯廳
那種可能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