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一張google街景開場:
https://imgur.com/ccHpLpD.jpg
這是台北常見的都市景觀,
明明享有500%起跳的高容積(15層起跳),
卻維持四層以下的低度利用,久久不動。
有人會說,如何處分財產是個人自由,
但我們基於公共利益限制最高容積,難道不用限制最低容積嗎?
當都市計畫制定高容積區域時,一定有提升公共利益的預期效果,
如果任由該地主守舊、甚至荒廢,對全民都將是傷害,
也與都市計畫的初衷背道而馳,
如果高容積土地都能有效利用,就能大幅增加精華區房屋供給,從供需法則來看,能有效
緩漲房價,
反而囤房稅,誘使地主不蓋房,改為繼續養地,免得「囤房」。
低度利用稅比囤房稅更重要的是,
它跳過處理囤房,直接處理囤地,
許多低度利用的地主,享受著超低地價稅,在土地利用上毫無成本概念,甚至住在國外,
不思投入與產出(蓋大樓收租金也是一種產出),扼殺區域發展之機會,
如果低度利用稅被執行,
將能引發土地持有者正視土地價值,引導資本進入開發,創造土地應有產值,同時帶動區
域發展,完成都市計畫的構想設定,
而緩漲房價、促進公共設施更新,也是很好的附加效果。
(平穩的房價促使資本流入設計、製造)
有人說,維持空地或老公寓是因為產權複雜、難以執行,
但無論多複雜,國稅局不都課的到稅嗎?
實行低度利用稅就是企圖藉由稅金的力量,促使產權問題得到解決,
而收來的稅金,則用來彌補區域發展所受的損失,例如改善公共設施、維護老舊街廓等。
在執行上,低度利用稅就是一種空地稅,
專門課徵維持空地或只蓋幾棟矮房子的地主,
當然,你只要切結變更用地,就能免除這項稅,
例如用停車場養地的,只要變更為停車場用地,就能免除本稅,
想當古蹟的,改為古蹟保存區(搭配良好的維護配套),也能免除本稅,
但相信精明的地主,應該會趕快蓋起20層大樓,
類似這樣的案例,都能引導都市一步步正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