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預售屋貸款約定

作者: dreamkkd (dear god)   2020-10-21 22:35:41
請教板上的大家,我最近在審閱預售屋合約,看到貸款約定這條,
有一個項目覺得怪怪的,不知道是否我理解錯誤。
- 買方若自洽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時,應經賣方同意且以一次為限。
我的理解是,如果要自己找銀行貸款,需要建設公司同意,而且還只能找一次。
這樣的規定好像不太合理?
作者: aesdu (123)   2020-10-21 22:40:00
指的應該是對保只能一次,但你可以先找許多銀行審,再擇一對保。同意,指的應該是要先通知,否則會先送審建商合作銀行,你就會被多抓一次信用資料,抓太多次對你申貸審核有壞影響。
作者: dreamkkd (dear god)   2020-10-21 22:51:00
了解,這樣聽起來就合理了,感謝!
作者: aesdu (123)   2020-10-21 22:57:00
若十分擔心,就簽約時直接說明你會自找銀行貸款,問他處理方式。
作者: kuanhunter (kuanhunter)   2020-10-22 04:25:00
其實蠻合理的,你銀行自己找就應該先篩選過而不是你又送審一堆但沒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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