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halion (Rong)》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請較有關預售屋合約幾個問題
: 1.有關瓦斯外管費負擔部分,就公版合約第13條驗收第3項第2目指出「預售屋基地範圍
: 外銜接公用事業外管線之天然瓦斯配管,由買賣雙方議定之;未議定者,由賣方負擔」
: 。
: 在建商所提供的合約部分直接寫明該項費用由「買方」負擔。請教大家有沒有和建商談
: 過這個部分呢,看起來也是幾萬塊跑不掉,另外這有一個明確收費的標準嗎?
理論上跑不掉
但有聽過自己不要,要裝IH+電熱水器的
可以問看看可不可以算在房價裡面,然後這條錢就建商吸收
: 2.另外驗收部分,建商合約指出「買方如於7日內不予驗屋,視為驗屋完成,賣方並依契
: 約第17條履行保固」,重點就是這個7日....7日內要去驗屋,即便驗屋公司事先找好,
: 當該棟住戶都同時被通知驗屋,大家都在驗屋,該地區的驗屋公司應該也驗不完吧....
: 有前輩可以分享一下這條大概多少時間才合理嗎?
基本上驗屋公司北中南區都很多,
不用硬找同縣市的
有聽過預售屋給一家統包
然後一起跟建商要求整改的
反正你就先預約... 爭這個沒意義
全室一年保修、主體5年保修都是內政部給你的權利
也可以找設計師跟你一起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