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BDTBD (TBDTBD)》之銘言:
: 想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 最近小弟在看屋,預計會想要住個15年以上再換屋
: 目前有看到一間新北市的捷運共構,屋齡大概10年
: 仲介給的資料是寫
: 謄本用途:一般事務所
: 土地使用分區:捷運用地 住宅區
: 爬了下網路資料跟大家版上之前探討的重點,好像主要大多為土地使用分區是工業或商業區,但如果今天是捷運用地 住宅區,以下各分項不知道有沒有問題?
: 1.適法性:目前的謄本用途與土地使用分區當住家是否算違法?看到不少人表示因原規劃通常不設置瓦斯管線且多採毛胚交屋,若改為住家用並二次施工,即違反使用用途,面臨違反建管法規,被檢舉需繳納高額6-30萬罰金且連續罰,還得拆除違建恢復原狀。所以也想請問恢復原狀是指恢復到什麼樣的程度?
: 2.變更規費:不知道如果今天土地使用分區有寫住宅區,能否可向建管處辦理變更建照為住宅?有版友說辦理變更的費用最低也要15萬元。甚至變更也不是買方想變就變,還要看比例,不知道版友所說的比例是什麼?
: 3.房價差:因受到非一般住家恐遭罰款拆除的影響,單價較周遭來得低10%-20%,也較無增值空間。
: 4.房貸:不適用政策性優惠房貸,甚至部分銀行不承作。
: 5.稅:
: 地價稅: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課徵。
: 土地增值稅: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課徵。
: 房屋稅: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1.2%。
: 水電:費率不變,但因是捷運共構,無瓦斯管線,故總電費較高。
: 另外,大概還有
: 6.管理:住辦混雜,出入上要留意。
: 7.裝潢成本:管線裝修工程等較高費用。
: 8.噪音:共構宅通常都有建物載重考量,通常採用符合建築標準的輕質灌漿牆,內部隔音效果差,易造成噪音迴盪。
: 以上幾項是目前想到可能會有的狀況跟想要詢問的部分,不知道有沒有錯誤或是遺漏之處,也想請大家提供解答,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