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整個辦法都很明確
甚至整個租屋人群都有明確的目標
1. 救急不救窮
2. 補助「各個」收入階層「需要援手的人」
3. 社宅其實是有傢俱的,只是要租,以今天爆文的3房為例,單租冷氣就是2500/月 4台
單人套某些房型是有冷氣(15p)有些房型甚至是空屋交屋(20p)
其實辦法都寫的很清楚
請把社宅要照顧最下面的pr5 pr10等想法刪除
這些人讓他再住6年 大概100個也救不起一個
同樣資源拿去救pr30 pr50裡面需要幫助的人 會更好
只是眼紅覺青沒辦法理解年收150也是有些人被逼的喘不過氣
先講一下我覺得很奇怪的事情,各位買賣房產的時候都很精確的知道,自己要賣的對象,怎麼政府設定要租的人群的時候,你們又變無法理解了
舉例來說,一個高材生畢業,在台北找到高薪工作 7萬 年薪100
但他的工作又需要長工時,變成只能為了省錢住新北或公寓分租
這時候他就可以考慮這次的15p
含冷氣 傢俱 管理法 11500
如果年薪高於75又低於85還可以折扣
如果一對夫妻年收156以上,同樣都需要住北市
上有老人需要去醫院,下有小孩需要托嬰照料
避免長時間通勤帶來托嬰或是加班等不變
他們就可以考慮這次的44p
含傢俱冷氣44900
如果年收低於179還可以再折扣
這些就是剛進北市生活但有家累的準中產
他們的時間應該用在事業,家庭
而不是通勤 或逼他們去住頂加
等過幾年不是升職加薪,就是該認清楚現實離開台北了
他總共也才多少戶? 40p才不到50戶
而且這明明就是覺青要的台北市居住正義
結果覺青不買帳 真的笑死
順便說一下
包含我在內,覺得最智障的是「地點」
但是台北市加嚴容積轉移之後,已經很難選更好的地點了
還有就是看看台中把西屯社宅預定地賣掉改在神岡蓋被罵的多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