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 或 租 基隆,然後通勤去台北上班 , 也是可以啊
況且 買/租 基隆 通勤去台北上班的成本 也不會高於 "租" 社宅.
到底為什麼非要住在台北市阿?????????????
※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之銘言:
: 其實我很好奇在制定社會住宅的時候,定義到底是甚麼.
: 目前看來,社會住宅的定義是,給中短期臨時需要住宅的人居住用的.
: 最重要一點就是,他只能住六年.
: 所以例如你的工作要調到台北去,但是只有為期三四年.
: 那你就適合住社會住宅.
: 畢竟你以後不出沒台北,你不想在台北買房子.租屋的話社會住宅租金比較低.
: 所以對你有利益.
: 但是社會住宅對於弱勢和低薪,基本上是沒有幫助的.
: 社會住宅目前有兩個特性.
: 1.房子很新.
: 2.不帶家電.
: 然後再加上他只能住六年.
: 這代表...
: 你租地可是"新屋"...租金怎樣都比老公寓貴.
: 然後你需要一整票家具電,你以三房來講,這筆花費可是1x~20萬.
: 之後你要搬家你的搬家成本也會大幅拉高,包含冷氣都要移機,搬家公司多個一兩車.
: 所以基本上弱勢和低薪是租不起這種東西的.
: 他們會去選擇老屋含一套老家具電的產品.
: 你薪水基本上必須要有一定水準才有辦法承擔社會住宅的租屋支出.
: 不過當然糟糕的還有一點是.
: 社會住宅反過來又限制薪資上限,附近無自有住宅.
: 所以我還是很好奇.
: 到底社會住宅設立的目的是針對哪一種人..
: 住宅成本那麼高,22K33K住不起.
: 又限制薪水,實習醫生,支援型公司主管又不符合規定.
: 這樣訴求變成很模糊.
: 今天是因為社會住宅釋出量很少.
: 所以只要少數滿足條件的人,就可以把社會住宅給租光.
: 但是如果真的大量起來.
: 就會產生社會住宅成了一種很奇妙的東西.
: 然後是否之後會產生大量的租不調問題.
: 至於再把社會住宅的租金往下調.
: 這....現在是各縣市政府在支出社宅的很多成本.
: 如果要在往下調租金,那虧損就會很大.
: 到時候是地方政府買單還是中央買單?
: 地方政府很窮的....這樣買單不會出問題嗎?
: 我還是認為.
: 之前高雄市府的作法,把公營宿舍老公寓拿來翻新.
: 然後租給弱勢.
: 才是正確的社會住宅走向.
: 這種成本超低(別忘了市政府又不用繳稅給自己)
: 因此不但可以讓弱勢租到便宜於行情的房子.
: 並且政府還可以賺租金收入.
: 蓋新屋出租,又限制租屋者的收入.
: 這實在很詭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