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主計處公開資料
108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
第九等分位(前10%-20%平均) 275萬 (也就是10%分位點是大於275萬, 合理懷疑超過300)
第十等分位(前10%平均值) 411萬
另家庭所得來源分類
56.08% 薪資所得
19.8% 財產所得
15.01 移轉所得
9.1% 產業主所得
這邊沒有按所得分位後的所得來源統計資料, 不過應該不難想像,
近44%非薪資所得都會集中在前10%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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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台北市前20%平均是343萬
新北市前20%平均只有19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