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案囉^__^
昨天好多推文說「擬」、「恐」,「等確定了再講啦」
現在真的確定了,怎麼辦呢^^
去年買套房新成屋的人,還真的要套五年才能賣了
現在丟出來賣,預售屋又已經有實價登入
阿阿沒關係,還是趕快先自我催眠餘屋不足,繼續漲一波^^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WIPM7GE ]
作者: stone1995 (阿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行政院會拍板房地合一稅2.0 法人個人5年
時間: Thu Mar 11 11:59:01 2021
1.媒體來源:
經濟日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賴于榛
3.完整新聞標題:
行政院會拍板房地合一稅2.0 法人個人5年內賣屋課重稅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會今通過房地合一稅2.0,修正短期持有的定義,從2年拉長為5年,境內營利事業
則比照個人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也預計訂定日出條款降低相關衝擊,但實際上路時間
是否回溯將由行政院訂定。
為精進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期能有助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落實居住正義,並防杜規
避稅負及維護租稅公平,行政院會今討論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
說明,我國自2016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解決房屋及土地交易分別課徵所
得稅及土地增值等缺失,健全不動產市場發展,但為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
」及因應近期外界反映不動產交易市場有不當炒作問題因此提出修法。
現行所得稅法第14之4條規定,依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認定適用
稅率,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為45%;持有期間超過1年,未逾2年為35%;持有期間超過2年
,未逾10年是20%;持有期間超過10年為15%;另外若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
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則為20%。
這次修法,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修正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我
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若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若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
未逾5年者,稅率為35%;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稅率為45%;超
過2年,稅率為35%。
另外,修法也將法人納入。為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並防杜個人藉由設立營利
事業短期買賣房地規避稅負,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合併
申報,法人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
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者,稅率為20%;營
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規定計算之房地交易課
稅所得,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稅率為20%。
至於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稅率為45%;超過2年之稅率為3
5%。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ZQ4AXa
6.備註:
https://i.imgur.com/FnGhQaj.jpg
https://i.imgur.com/T8gUSj1.jpg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liceJapan (111.71.102.10 臺灣), 03/11/2021 12:54:19
※ 編輯: AliceJapan (111.71.102.10 臺灣), 03/11/2021 12: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