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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推出「房地合一稅2.0版」修法,並將訂日出條款,外
傳將回溯至2016年適用,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表示,現階段不便公布
,但已有幾個方案,最終將由行政院訂定。
財政部日前推出「房地合一稅2.0版」,延長短期持有的定義,持有2年內出售課徵45%,
持有2至5年課徵35%;此外,境內法人售屋最高稅率由20%提高為45%,且預售屋、特定股
權交易也納入課稅。
蘇建榮今赴財委會備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到日出條款問題,是否會回溯至2016年起適
用?蘇建榮回應,「應會在(2016年)之後」;賴士葆追問,是否也可能從今年7月開始
,蘇則說,也是一個方案。
不過,蘇建榮表示,房地合一2.0版修法政策方向已經很確定,但適用時間點,由行政院
定之,也還要與房市健全小組討論決定。
他強調,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已送入立法院,已充分思考過,內部有多個方案,但現階段
不便公布,主要是考量到,現在公布何時適用,恐會造成房地產市場騷動,導致大量買賣
情形,因此,將由行政院內部討論後決定。
他在會中接受媒體訪問時也重申,什麼時候適用還在評估,各種可能都有,要跟房價小組
討論,要看內政部意見,目前每個方案都有評估過,會有不同的考量。
心得:
預售屋要納入房地合一2.0課重稅 那有把預售屋納入 重購退稅嗎?
怎麼判斷預售屋是不是自住?
以自住來說 成屋買賣 兩年內假設小換大 是可以退稅的
但是賣預售屋 買成屋 以現在法令來說是不能退稅的
舊制 賣預售屋 走所得稅 獲利超過453萬的徵40% 然後不能自住重購退稅
現在新制 預售屋改行房地合一稅 (把預售屋視為房地)
不管獲利多少都課45% 總不能還不讓你自住重購退稅
這樣不就把賣預售屋 買成屋的自住客剝兩倍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