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到房仲公司要求提供「無違建證明」即可,房仲公司對不動產說明書的正確性是有責
任的。買方並無法知道賣家陽台外推是否已申請圖面變更,既然專業的仲介公司製作不動
產說明書說明房屋現況,那買方相信其內容真實性也是很合理的。
https://blog.housetube.tw/3657
「如果涉及故意隱匿或提供不實資訊,輕則仲介可能負損害賠償責任、重則買賣契約可能
無效或被撤銷,甚至仲介可能有刑事詐欺或偽造文書等罪嫌。」
然後以下是心情抒發,算是對台灣一般仲介的素質感嘆,不喜歡請直接左轉(好的仲介還
是有,但相對很少。)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版上的一些人對買方看房的專業度要求這麽高。仲介只要負責開門就
好,其他任何瑕疵沒看到都是買方的錯。很多人一輩子就買一棟房,在存到頭期款之前也
沒有到處浪費仲介的時間亂看房,然後真正買房時買方不懂都是自己的錯,花這麽大一筆
錢不做功課活該!
試想一個例子對比:病入到醫院看病,醫師 X 光片放桌上說你自己看,有什麼問題儘管
問。他指著一塊陰影問說這是什麼,醫師說這是腫瘤,但是是良性的,不用擔心。結果其
實是惡性腫瘤,病人延誤治療只剩三天壽命。到網路上問當初醫師診斷是否有疏失,還被
網友笑:「這麼大一顆腫瘤你怎麼會看不出來嚴重性?生死交關的事情不做功課活該!」
※ 引述《yingjeou (英九)》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老實說,你就賠掉斡旋金就算了
: 甚至請仲介幫你講一下,打個折
: 今天我是屋主想賣,沒賣出去,多一比斡旋
: 還是很開心的
: 況且外推違建爽的勒~我知道不合法
: 但現實是,真的爽
: 會耳根子軟也有部分是因為多了那一筆違建啦
: 請學會對自衝動負責,這不是那種無法賠償的金額
: ※ 引述《vincent1337 (無)》之銘言:
: 下
: 收?
: : 目前處理有了新進度
: : 因為這個物件有陽台外推+露臺外推 並加窗的情況
: : 就是前陽台的女兒牆打掉變成房間的一部分
: : 後面露臺從女兒牆做一個平台外推
: : 但是合約上面勾選增違建的部分卻勾"無"
: : https://imgur.com/gxhadcK
: : 而且合約上面竟然把露臺寫到主建物..
: : https://imgur.com/D4mc3ms
: : 今天下午打電話到相關單位詢問這種狀況是否算違建(但沒透露物件位置)
: : 接電話的人聽到我的敘述直接說: 就是違建 如果收到檢舉會直接請屋主恢復權狀上
面
: : 原本該有的使用狀況
: : 合約上有寫:如果在交屋前有不合法令的增違建被拆掉的話會減少價金還要負擔鑑價
及
: 損
: : 害賠償
: : 跟家人討論的結果是:屋主剛拉完皮的屋子應該不會想這樣被搞,所以很可能願意解約
: : 跟仲介說了以後
: : https://imgur.com/PlzQnAA
: : 中間有句話語意不順是因為邊打邊聊天分心打錯了
: : 原本大概一天只回1-2次的line 突然都30分鐘內回了xD
: : 電話原本都打不通在語音信箱 最後還主動打電話問我哪時候有空 要出來談
: : 跟他約了明天談
: : 談之前先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 : 目前家人的意思是,解除契約斡金全都拿回來
: : 不過仲介如果主張還要服務費要如何應對呢?
: : 實在不想給這種仲介任何一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