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明白
假使A房是舊制 B房是新制
那甲的那50萬是否就不會被追討回去了?
※ 引述《fytnship (<( ̄︶ ̄)>)》之銘言:
: 內文:
: 換屋重購退稅 祭追繳機制
: 2015-09-09 02:57:55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
: 圖/經濟日報提供
: 房地合一新制明(2016)年施行後,換屋重購退稅機制管制趨嚴。適用新制的房產在申
請
: 重購退稅後,五年內再行移轉或改變做非自用住宅使用,原先申請的退稅款將被全數追
繳
: ;適用舊制的房產,取得因重購退還的已納所得稅款後,則無後續管控的追繳機制。
: 舉例來說,甲在2016年購入A屋做自用住宅使用,隔年出售A屋,繳納新制房地合一所得
稅
: 50萬元。不久,甲再在2018年買B屋,且B屋的買價高於A屋,符合重購退稅要件,甲獲
准
: 退還重購自用住宅前出售A屋所納的50萬元所得稅。
: 在買進B後,甲又在2020年將B屋出售,繳納新制所得稅100萬元,由於甲首次申請重購
退
: 稅時,已取得出售A屋已納50萬元所得稅,因A、B兩屋均適用新制合一課稅,必須受「
五
: 年內不得移轉或改變用途」的退稅追繳機制約束,甲買進B屋、再出售B屋未滿五年,原
已
: 退還的50萬元稅款,要與出售B屋時應納的100萬元售屋所得稅合併繳納,即甲出售B屋
總
: 計要繳納的所得稅為150萬元。不僅如此,財政部指出,以甲為例,當其出售B屋後,再
在
: 2021年購入C屋(價值高於B屋),甲雖可再次申請重購自用住宅退稅,但可退稅額只有出
售
: B屋應納的新制所得稅100萬元,不含首次重購時退還50萬元在內。
: 財政部說,新制施行後民眾換屋重購退稅措施,雖增加五年退稅追繳管控機制,但退稅
範
: 圍則會放寬,不再限重購買價必須要高於出售原自用住宅的賣價,若是以大屋換小屋方
式
: 換屋,還是可以按買賣價格比例申請退稅。
: 為鼓勵民眾換屋,現行所得稅法訂有換屋(自用住宅)重購退還所得稅的優惠,換屋族
無
: 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買、賣時間差距在二年以內,符合相關自住要件,
即
: 可申請重購退稅。
: 連結:
: http://udn.com/news/story/7243/1175096
: 其他:
: 等於是自住客臨時變成投資客的懲罰
: 未來房地合一上路後
: 想玩自住皮投資骨的玩家當心了
: 真自住的話 享有彈性課稅機制
: 不管換大換小可依比例退稅
: 買了房子後 乖乖將戶籍遷入不分租
: 且在裡面實際住到脫手後 就算你自住
: 以後投資客可以四處住住新房子了!!
: 對了 這樣跟租屋有何兩樣?
: 另外 最後一段的符合相關自住要件
: 為必須符合自住、無出租、無營業、遷入戶籍等4項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