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bdla (ibdla)》之銘言:
: 請教各位專家,
: 如果109年買1500萬,
: 110七月之後透過仲介賣1600萬,
: 假設仲介費4%,
: 這樣政府要課多少稅?
借這篇也想再加問:
房地合一2.0後必要成本扣除剩3%
那裝潢費用的扣除能包括進去嗎?
之前1.0上網查有些人說只能包括天花板和管線等固定的東西,系統櫃都不能算。
但我想請問一下班上神人們自身的經驗,是拿出裝潢發票大部分都可以通過,還是國稅局真的會來檢查一項一項檢查是不是不可拆除的呢?
最近正在裝潢思考要不要拿發票的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