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避免新制房地合一稅的最後成交日?

作者: ray0428kk (kk)   2021-05-30 10:11:28
想請教一下,預售屋要出售已找好買家,但建商要7/1後才給換約,如果在7/1前找代書及新買家簽私契約進履保,證明是在7/1前就已經售出,這樣是否可以走舊制課個人綜所稅?
很多人說預售屋的買賣成交日,要以建商的換約日為準,但目前卡在建商不肯7/1前換約。
所以找代書簽私契約進履保,跟預售屋合約買賣一樣,只是權利買賣,不是真的房屋權狀移轉登記。且房地合一稅2.0的子法規還沒完整公告,預售屋買賣一定要以建商的換約日為準,在7/1前找代書簽私契約進履保,待建商可換約時雖然已過7/1,是否還可以用2.0前的舊制課稅方式?
※ 引述《missingmini (just missing)》之銘言:
: 這邊想討論一下預售屋換約 vs 房地合一2.0上路的狀況
: 現在大家是說: 7月2.0上路,把預售屋換約交易
: 也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 所以投資客若沒有在7月前換約完成,就會被課重稅
: 但這好像有個盲點: 預售屋換約,就算實際上有賺錢,
: 但名目上還是可以弄成平轉
: 建商不一定會管你跟新的承接方之間的交易細節。
: 你有賺沒賺,他可以不用知道也不想知道。
: 只要在讓渡書上註明是平轉,那麼這筆交易就是
: 沒賺錢,也就不會被課到稅。
: 當然要這樣操作,你跟新買方就要談好,他能接受自己房子
: 實價登錄被報低,而且以後自己要賣房時繳的稅也比較多~
: 至於怎麼談到讓新買方能接受,就憑個人本事了
: 說不定還會遇到不懂的買方,不清楚其中細節,傻傻的接受
: 所以,如果只要這招就能避掉,那投資客何來壓力?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5-30 10:36:00
你會被罰
作者: trikilo (busy)   2021-05-30 11:01:00
頂多不行要罰什麼
作者: sss700304 (小笨蛋)   2021-05-30 11:21:00
換約本來就是要配合建商,不是你想換就可以換
作者: gn01705529 (Vito)   2021-05-30 11:41:00
每個都這樣搞稅務稽徵成本大幅提升,我覺得不可能如你所願
作者: ray0428kk (kk)   2021-05-30 11:44:00
換約當然要建商同意,就是卡在7/1前建商不肯換約,所以跟新買家找代書另簽私契約,進履保來證明在7/1前就售出了,用這方式來使用舊制的稅率,不知可不可行
作者: Nubybee (Nubybee)   2021-05-30 11:52:00
不行啊,換約成功的定義本來就是建商簽字,就跟二手屋交易一樣要看過戶時間,私約日期與稅務無關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1-05-30 12:03:00
你這個方式是看某會計事務所的見解吧?實務上我會抓變得較保守,因為國稅局是合法流氓,你不能用常理看他
作者: nathan0200 (nathan)   2021-05-30 12:04:00
國稅局的認定是完全轉換過戶,而非契約時間
作者: echw (哈哈哈)   2021-05-30 12:47:00
合法的別想了 走旁門左道吧
作者: ray0428kk (kk)   2021-05-30 12:49:00
成屋是看完全轉換過戶的時間沒錯,但預售屋只是權利的買賣,並沒有產權過戶
作者: echw (哈哈哈)   2021-05-30 12:55:00
我唯一建議加價賣吧
作者: ray0428kk (kk)   2021-05-30 13:05:00
我只是在想如何合法節稅,加價賣跟旁門走道就不考慮了
作者: cakemimi (男友募集中)   2021-05-30 13:13:00
建商卡換約時間就是要減少短期投資客(理論上),原po還是想短期出售就要承擔一些風險跟成本,不然當初應該買沒有換約限制的建商
作者: susuper (蘇舒跑)   2021-05-30 13:43:00
目前的資訊還是很模糊 當然有人說模糊才有空間 但是建議保守看待 畢竟決定權不在 買賣家身上 就算有律師說可以最後國稅局說不行 也只能認了
作者: cutehhc (學習面對..)   2021-05-30 14:44:00
過去贈與稅條文已經就對這問題做過解釋,贈與成立的那一天就是雙方到建商簽下讓渡單的當天(讓渡單就是國稅局認定的正式契約),贈與必須訂私約,其私約日期對於贈與無意義。我認為房地2.0也會沿用這套思路,畢竟是同一類人訂定的用贈與換約,建設公司一樣要看贈與私約,贈與私約交代雙方所有責任與義務
作者: ray0428kk (kk)   2021-05-30 15:19:00
樓上專業,不過您指的贈與私約是平轉換約嗎?遇過的情況是沒有先立私約,建商也是照樣給換約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1-05-30 15:47:00
所以就是現在很亂的緣故,宏普會印私約,Update成交價格,九昱不會,每個建設公司有自己的作法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1-05-30 18:30:00
不可能啊,契約成立必定是換約當天,每個都這樣凹那就通通都不用課了請把交易流程確認一遍,就知道課稅基準是什麼,不然一堆投資客趕5月底趕心酸的ア這種小把戲,法人之間的跨境交易還有可能凹的過,國內的台幣交易一個都別想跑贈予也不可能啿,下一手成本是零哦
作者: hayhayou (要當小太陽)   2021-06-01 00:42:00
這個問題我打電話問過賦稅署他們說相關課稅實務還在研擬中
作者: ray0428kk (kk)   2021-06-01 01:51:00
感謝樓上hay大的回答另外跟alo大有不同見解,怎麼可能每個都這樣凹,不是真的在7/1前售出,在7/1後售出的要凹7/1前售出,難到是要偽造出售日期嗎,代書履保會配合嗎?預售屋的交易流程比成屋簡單太多,就只是買賣雙方帶合約、印章、身份證到建設公司指定地點,當天就可以完成,不懂為什麼要趕5月底?這也不是小把戲 ,只是真的已經找好買家談好價錢,政府才立法要課稅,問問有什麼好的節稅方式而已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1-06-01 15:05:00
樓上,問題是...現在很多建設公司暫時不給換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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