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709/ZPGWJJH57BHAVBYKIBTSWU2JLE/
內文:
惡劣!她砸千萬買房竟買到海砂屋還漏水 賣家竟辯:自己沒檢查
羅姓女子2017年透過仲介,以1088萬元向龔姓女子買下新北市3樓房屋,交屋後才發現是
海砂屋且後陽台及廚房漏水,她不滿龔女隱瞞屋況,提告求償房屋減損價金及修繕漏水費
用共57萬3千元,龔女竟辯是羅女自己沒檢查,還稱賣屋價格低於行情因此不必賠償,台
北地院審理根據鑑定結果,認為龔女確實隱瞞海砂屋及漏水屋況,判她要賠羅女56萬4千
餘元,可上訴。
羅女提告指控,她於2017年11月27日透過仲介以1088萬元買下龔女的3樓房屋,隔年1月10
日交屋後,發現後陽台與廚房漏水,後陽台還龜裂,且房屋有鋼筋外露現象,同年3月與
鄰居閒聊時,才得知社區都是海砂屋,通知龔女處理卻置之不理,查閱買屋時的房屋現況
說明書,發現龔女隱瞞屋況,導致她支付修繕漏水費3000元,並受有房屋價金57萬3千元
的損失。
龔女則反駁,羅女未舉證該屋「後陽台、廚房漏水」、「後陽台龜裂」及「鋼筋外露」,
且交屋後羅女從未通知房屋有何瑕疵,9個月後才提告,有違常理,是羅女怠於檢查在先
,不能再以房屋瑕疵求償。
龔女還說,當時委託4家仲介公司賣屋,都有告知是海砂屋,是仲介隱瞞,應由仲介負責
,羅女怠於檢查也有疏失,此外,她賣屋時已考量海砂屋問題,將市價1198萬元的房屋降
價至1088萬元賣出,羅女不能再要求減價。
法官考量房屋經鑑定確實為海砂屋,且後陽台與廚房因排水管線損壞而漏水,後陽台也有
龜裂,再加上樓下的張姓鄰居證述該屋漏水已十幾年,曾找龔女調解但龔女沒出面,認定
龔女早已知悉該屋漏水。
法官還指出,龔女在房屋現況說明書上針對房屋是否為海砂屋、是否有滲漏水等項目,並
未說明實情,認定龔女賣屋時隱瞞屋況,要為房屋瑕疵負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羅女在交屋後就發現陽台龜裂,卻在8個月後才提告,此部分超過6個月求償時
限而無權求償,至於海砂屋與漏水部分是她後來經鄰居告知才知道,並未超過求償時限,
但因海砂屋無法修復,羅女又未提出損失金額,因此只針對漏水部分,根據鑑定修繕費要
56萬餘元,據此作為房屋減損價值,判龔女要賠償羅女56萬4千餘元損失,可上訴。(張
欽/台北報導)
心得: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搬進去都沒下雨,直到住一段時間碰到下雨才發現會漏水
不過買方神經好像真的有點大條,鋼筋外露,這些明顯的點,在買的時候要該就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