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 幹, 去年改成買賣方 為申報義務人XD那你就直接打電話給賣方阿基本上 看不出 申報不實啦 ,因為他也沒寫賣方或買方仲介費他有特別寫是含仲介費 對於你就沒事了,有事的會是他如果他報稅亂搞XD還有 實價登錄 可以登記含服務費,但是要載明“含服務費”還有服務費多少 我去年只注意到這重點
https://i.imgur.com/hA4mwG1.jpg你這個服務費也不可能超過三%他寫那個就莫名奇妙你合約總價無誤 然後說服務成本應該算買方 不然會壓低你成本?我覺得 差不多就是勒因為阿 如果你是自住,要賣隨便都超過六年持有免稅額隨便都超過,除非是投資客才有差,我自住買屋連裝潢後來想想都懶的未來算了免稅額 很兇,會吵那成本的應該是投資要賺差價的所以我搞不懂見獵心喜的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