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房屋已非合適傳家寶,為何還一直驚驚漲?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09:49:56
※ 引述《Nick87061319 (Nick)》之銘言:
: 是看實價登錄吧
房地合一後 繼承時的取得成本仍然是用公告現值 不是看實價登錄
換個角度 如果繼承時可以用被繼承人的買賣價最取得成本
109年就不用發可用貸款餘額當成本的函釋了
有空可以上財政部或國稅局網站多看看新聞稿說明
: 國家當然希望你核實認定吧
核實是原則 但在不同情況有不同認定標準
同時也要考量稽徵成本(時間及人力)
所以也才有某些時候可用推計的方式
: 除非沒有刊登實價登錄,或是找不到你的買價,才會以房屋的公告現值認定
: 但是用公告現值認定的基本上是105年以前的舊制,甚至要100年以前沒有實價登錄才比較有機會
這段有點問題 這是用舊制+買賣的概念來看取得成本
跟新制+繼承+買賣時的取得成本兩者不同 不要混淆了
: 況且也不是用賣價扣除現值,因為房屋現值跟市價有很大的落差在吧
是有落差 所以造成繼承時的不公平 但這是稅法設計上的不足
: 如果是105年以後基本上實價登錄算是滿成熟的,因此大概都是用賣價扣買價,不太可能有你說的狀況發生,另外房屋確實蠻適合傳家的吧,你這一代買房,下一代或下下一代應該可以等到都更吧?
: 不然你傳家寶也可以買一大堆黃金,不會有人屌你啦
房地合一稅跟實價登錄是兩套體系
主管機關也不同 最好不要混為一談
(實價登錄只是國稅局可以參考的一項資訊 還沒到正式拿來課稅)
: ※ 引述《asdfonly (How are you!)》之銘言:
: : 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後,繼承取得房屋的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因遺產稅法與房地合一稅制未
: : 一併考量,導致有懲罰繼承之效
: : 也就是市價1000萬房子,繼承者取得後,國稅局認定取得成本為300萬
: : 即使平價出售,國稅局也認定你獲利700萬...乘以稅率(看持有年限)
: : 立法院也就此議題有討論是否修法??不過也過了那麼多年,似乎還沒有任何動作
: :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6532
: : 極端的說,某人高高興興買了間房付完錢交屋,沒多久跟上帝喝咖啡去
: : 繼承者直接損失7成,以打3折取得(有補破洞解釋函就是跟銀行貸款、高於公告現值、資產
: : 債務同一人繼承,則可解套)
: : 也就是沒貸款者買房損失最大
: : 為何房價還在驚驚漲??難道都不知道這個問題嗎??
: : 還是其實有什麼方法可以解套我不知道的想請教高人
: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08-19 09:55:00
房地合一稅課稅的成交價額就是實價登錄的價格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0:00:00
成交價額包含實質所得 比如租稅的轉嫁 所以兩者未必相同大多數時候是兩者數字會相同 但本質未必相同
作者: dan0518 ( )   2021-08-19 10:02:00
實價登錄後就該實價課稅了 這樣才合理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0:06:00
目前是逐漸走向實價課稅這個方向 但還沒直接劃上等號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8-19 10:09:00
繼承不是稅法上的不足是很多沒實務經驗的學者不足很多窮人是全家擠在一起你要實價課遺產稅他會無家可歸有了房地合一稅後繼承就成了稅負遞延效果但那個解釋令破壞這個稅制實價登錄不能拿來當課稅依據是地政講的國稅局沒講過這個你繳稅要聽誰的話自己判斷吧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0:13:00
嗯 我每天承辦這個業務 我覺得我的判斷應該還可以喔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8-19 10:16:00
我實登1100跟你申報我成交1000這樣可以過喔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0:16:00
我是還沒遇過國稅局說實價登錄可以直接拿來做課稅依據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0:17:00
申報是拿契約書/稅單/交易單據與金流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8-19 10:17:00
不要鬧了你申報跟實價登錄不符找死而已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8-19 10:19:00
你報一件不符的試試看就知道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0:20:00
早報過啦 我說過 實登不完全能反應真實課稅內容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8-19 10:20:00
你可以試試國稅局會不會拿實登價格找你麻煩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8-19 10:21:00
學半套而已不要拿來說嘴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0:22:00
好的 謝謝您的指教 我會更加精進的~
作者: supereva (eva)   2021-08-19 10:39:00
看他暱稱是代書哩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0:40:00
是啊 小弟我只是個小小代書~只是才剛看完"房地合一新制申報常見疏失"這張表而已就覺得網友的見解蠻有趣這樣~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08-19 10:54:00
成交價額就是成交價額, 費用那些是另外算, 沒甚麼未必相同的問題目前所得稅法的成交價額, 用的就是實價所得稅法14-4你對"房地合一新制申報常見疏失"這張表是不是有甚麼誤解?代書不專業的也很多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1:01:00
真的 我還要多多向各位學習關於房地合一稅課稅的成交價額就是實價登錄的價格的見解
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21-08-19 11:15:00
看謄本可知取得方式;買賣,繼承,贈與,交換...繼承,贈與,國稅局就是以公告現值認定取得成本有房族最大風險,人掛了房價打7折給後代,除非掛掉之前記得跟銀行借貸超過公告現值
作者: sdhpipt   2021-08-19 11:19:00
老房子的話可能不到7折 因為房屋現值很低了
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21-08-19 11:23:00
寫錯,應該是打3折才對
作者: sdhpipt   2021-08-19 11:29:00
3折可能又太低 我的經驗是台北市老公寓現值 土地大概快要公寓市價的六成吧 房屋幾乎沒啥現值
作者: badfood (為自己加油)   2021-08-19 12:30:00
剛賣掉新北市一環老房子 現值/售價=31%
作者: sdhpipt   2021-08-19 12:47:00
新北市的話可能吧 政府對土地的現值估得比較低甚至有些別墅是老丙建 地價超級低不過最近新北市很多區域都在改地段名 一下子現值調高1倍的別墅社區很多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08-19 14:22:00
繼承稅基就是鼓勵人長期持有
作者: zeroize (夜裡的貴公子)   2021-08-19 17:31:00
補充說明,當契約有約定轉嫁時(比如土增稅由買方負擔)馬補充說明,當契約有約定轉嫁時(比如土增稅由買方負擔)馬上就會出現實登金額跟房地合一成交價額不一致的情形(稅捐轉嫁需併入所得),說到底,這本來就是兩套系統,兩者不是必然相同比如成交1000,但土增50約定由買方負擔,請問實登該登多少?房地合一成交價額又該是多少?所得稅法除了14-4還有12-1,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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