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的房子在上一篇很多反對派的bro說了很多理論上的缺點
從對岸的情況借鑑,70年的地上權大家都默認了就算到期了還是會給你續約
有更多的情況是,一些大城市的精華地段,時間還沒到政府就要做新的都市計畫,直接做
拆遷,不是給你鉅款叫你走,就是你一套破房子能換三四套千萬人民幣的房子
這就是2000年之後誕生了無數的拆二代,靠著拆遷分到的房子三代人收房租不愁吃穿。
但從現實來看,地上權只是現在還很多人堅持要土地所有權,怕被收回去,但實際上地上
權在未來可能就跟正常的房子差不多,房子的價值重點還是地點、地點、地點。幾個理由
來討論看看
1. 大樓不管是不是地上權,房屋價值本來就會隨著時間折舊,能讓一棟4、5十年,殘餘價
值所剩無幾的老房子撐住價格甚至上漲的,是他的地點(學區、商圈、就業機會、生活機
能)
持有一間非地上權的大樓,要是戶數多的,實際持分到的土地面積也是少的可憐。要說有
土地就能有都更機會,一棟上百戶的住戶要整合,就像高雄的民族社區一樣,成功了可以
拿諾貝爾奬。
2. 一棟20層以上的大樓,就算是地上權,房屋使用超過50年,更大的機會是變成危樓。政
府真的能承擔剩下20年不出人命的風險?那就會走像現在的危老重建,給出更好的條件,
或是其他的辦法讓未來的人來解決。
3. 在像對岸的國家,處理這種問題可以很專制的用強制手段來拆遷。但在台灣,70年使用
期限到了,面對上百戶的住戶,裡面要是變成舊部落都是住一堆弱勢家庭,光是陳抗跟選
民壓力就弄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