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消息出來
可憐五都的居民以後換房時 下一間房子貸款既沒有寬限期
同時還要背負比較高的利率
版上好像有些討論不知道為什麼被刪掉了
裡面有很多不錯的資訊啊
像是什麼可以用老婆的名字買第二間房
但這樣其實也有問題
就是這樣不就不能用重購退稅了?
對於一輩子一直只有一間房(只有在換房期間可能會過度)
慢慢小房換大房的人來說
真的是種懲罰.....
從單身到結婚住兩房 到決定生小孩捏一點換三房(2+1)
(當初還覺得一房開放式書房很浪漫...)
到第二個孩子出生 然後慢慢長大
現在這種小三房 根本無法讓兩個孩子有正常一點的空間
想再捏一點上大三房
然後政府的鐵鎚就打下來了
究竟有什麼因應方法啊?
假設用太太的名字買下一間房 那兩間房不同名字不可以重購退稅
這樣更吃虧
(說現在的房子有賺 其實也是直接換到下一棟房子身上
難道沒財力一路到頂的普通人就比較衰嗎?)
還是真的只能先賣 然後用售後附帶租約而且要趕快買下一間
(可是其實買方並不太愛這種售後附帶租約的吧?除非是投客來買)
又有一年內要趕快買的壓力 這政策究竟是在炒房還是在打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