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地合一2.0問題

作者: KaseifuMita (AKB40)   2021-09-27 16:52:52
不知稅務的問題這邊可不可以問
(若不行我自刪)
請問
1.繼承的房子一律以繼承流程完成的時間點作為取得的時間點對嗎?所以七月以後繼承的
房子全都適用房地合一2.0是嗎?(即使是家裡30幾年的老房子)
2.繼承的房子取得成本稅捐機關一律認定為零是嗎?所以稅金就是售價乘0.45(未滿兩年
),然後要先繳,必須等到重購後申請退稅,再等稅捐機關程序跑完錢才會還我是嗎?
3.這類的詳細問題是不是可以去問國稅局,而且以他們的見解為準?地政士或代書可以問
嗎?
新手不懂還請各位先進多多指教
謝謝
作者: lonsterno (Lonster)   2021-09-27 17:12:00
繼承不課房地合一稅 買賣所生之不動產交易才課
作者: femilee214   2021-09-27 17:13:00
若被繼承人取得房子是在民國105前,可用舊制,繼承後,房子的成本用公告現值若要賣才有課所得稅的問題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09-27 22:01:00
繼承取得房屋成本是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作者: KaseifuMita (AKB40)   2021-09-27 23:11:00
謝謝樓上前輩們指點,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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