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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城中城無管委會? 住戶:那我每月管理費是繳給誰?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釀成重大死傷,對於內政部和高市府指社區未成立「管理委員會
」,城中城住戶說,怎麼會沒有?那每個月的管理費是繳假的嗎?還有住民拿出才剛繳不
久的管理費單據,細數每屆主委,質疑為何說城中城無管委會?
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表示,大廈管理委員會組織必須經過正式立案,並在區公所核備。有
些舊大樓住戶會自行成立組織,性質不太一樣。但若有涉及收費,便有權利義務關係,這
部分市府會再進一步了解。
住戶表示,每個月都有交500元的管理費,去年之前的主委有請管理員,怎麼可能沒有管
委會?不然這些公共水電、電梯維護,是誰做的呢?但這樣的管委會也沒經過什麼選舉,
其實就是「黑的」,大概也不可能向市府備准,反正就只是維持大樓運作,讓住戶還住的
下去。
一名剛繳9、10月管理費的住戶拿出收款單據,是一張估價單,上面蓋的橢圓章有「城中
城大樓管理委員會」字樣。
住戶陳先生說,城中城管委會的首任主委姓陳,第二任姓洪,後來在一場觸電意外中身亡
;第三任姓黃,第四任姓戴,接下來的姓趙,一直做到去年。不過一般正式管委會還有財
委、監委什麼的,但城中城都是只有主委一人。今年換由李姓總幹事接手。
城中城自救會說,住戶認知的管委員其實是「自救委員會」,是住戶自己發起的互助組織
。所謂的1戶500元管理費,也並不是每戶都繳,一個月應收5萬多元,但實際可能只收到2
萬多元,繳公共水電等支出,根本都嘸夠,只是勉強維持大樓基本運作。住在城中城裡很
多都是歹命人。
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長陳海通表示,經查城中城大樓並沒有管委會立案資料,火災發生後
,市府也與自救會接觸過,詢問是否接受輔導嘗試成立正式管委會?現在住民提出大樓有
管委會,且有收費行為,工務局會進一步了解,如果有收管理費就會有相對應的權利義務
關係。
高雄市政府表示,由於城中城產權複雜,無法依相關法令,由所有權人組成管委會,由原
住戶自行管理,收取清潔費做簡易維護,成果不彰,109年底里長出面協調,聘用一名管
理員,除了每天敲門關懷獨居者,也清除樓梯間雜物,進行周邊環境維護,代收信件,代
收水電費等,該自救會並非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所成立的管理委員會。
2021-10-17 12:31 聯合報 / 記者徐如宜、林保光、陳玫伶
心得:
1. 有人月繳500元管理費,但有人沒繳,那有繳的人得到甚麼?
2. 另外有報導指出:承租戶郭姓男子指控,他與大樓「總幹事」李姓男子簽約,但李
在大樓內竟然沒有任何產權,怎麼回事?警方將調查李是受託出租房舍還是竊佔房舍。
郭姓男子昨天拿著租約說,他今年8月租屋,租期到2023年,每月除了租金4500元,還要
另繳電費的10分之1,與他簽約的出租人是大樓「總幹事」李姓男子。
警方調查,李姓男子在大樓內並沒有房子也沒有產權,但對大樓狀況熟悉,李跟員警說是
受雇管理大樓。記者昨天近午聯絡上李,他說:「頭暈無法回答任何問題」。警方說,由
於城中城產權複雜,目前沒人提竊佔告訴,會再聯絡李釐清租屋細節。
感覺水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