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共同持有土地被賣

作者: zephyrhymn   2021-10-31 19:55:18
沒想到八點檔劇情會在自己家族上演
上一輩的土地因為長輩過世由其子嗣繼承
不過某個繼承人 社會邊緣人、無工作那種
私自聯繫建商販售土地,一些商談都不出面完全由建商主導
前幾天建商像炫耀一樣跟家族長輩說已經拿到對方的份額
我知道共同持有人有優先購買權,但這邊完全沒被通知也沒被知會,賣家的親戚也完全不出面完全不聯繫,現在家族也不知道怎麼找他
當初也說直接給其他長輩收購都比賣給建商好,但完全可能給建商洗腦吧,請問像這種情況要怎麼去申訴?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10-31 19:56:00
依法 他應該要以書面通知你們 但沒有通知而轉移已經完成你們也沒辦法要求復原或承購 只能向他追討損失
作者: zephyrhymn   2021-10-31 19:58:00
這法不是形同虛設?本身就沒錢了,怎麼追討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21-10-31 19:59:00
找律師啊比較盛事啊,土地法34條
作者: zephyrhymn   2021-10-31 20:02:00
不好意思,大概要找哪方面的律師嗎?因為有人介紹的回應和1F大致相同目前是完全無法聯繫到那位親戚,本身也信用破產 基本居無定所 ,求償也是不可能了
作者: nickepson (尼克愛普森)   2021-10-31 20:19:00
先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檔土地法34條之1
作者: macrossholo (^^)   2021-10-31 20:43:00
共有人出售土地,未通知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共有人可以提告損害賠償,實務上都蹷ㄕ芋A因為提告的一方要提出那些地方收到損害…..請問您可以提出那些地方收到損害?目前建議聯合其他共有人,或是自己先去地政,將自己擁有的部分做預告登記,給自己老婆、小孩都可以,預告登記可以擋一下土地法34-1,這樣建設就不能用爛價錢收購其他人的土地,到時再來慢慢的談看是建商用合理價格收購你們的部分或是跟建商買回
作者: pinkbest (熊寶貝)   2021-10-31 20:44:00
你們共同持有的幾個人如果願意互相買賣 早就可以完成了
作者: macrossholo (^^)   2021-10-31 20:45:00
補充剛剛上面說提告未通知優先購買權提告損害賠償實務上都蹵2恁A因為你自己要提出哪裡受到損害。
作者: pinkbest (熊寶貝)   2021-10-31 20:46:00
自己不願買別人的持份 又有什麼好說的呢說實在你誠心想買這位邊緣人的持分嗎 為何不早點行動呢現在你就是守住自己的持份 滿意的價錢才賣給建商 就對了
作者: zephyrhymn   2021-10-31 20:59:00
願意買,只是上面有說了,當事人親戚,整個過程完全不同意出面,只透過建商放話,「完全無法聯絡」,幾個月完全沒有見到面,有和他說他要賣我們可以買,但就是不願意出面我也第一次遇到寧願相信建商,也不願意和親戚談的人,早在長輩出殯當天也沒出現,沒遇過不知道,遇過才知道真的有這種沒底線的人
作者: pinkbest (熊寶貝)   2021-10-31 21:33:00
無言 你們家族的事 外人也不知該說什麼其實也是因為財產談不攏 也只好採取持分路線每個人都有 但每個人都是零碎持分
作者: GigiBuffon (忘不了那個人就投降)   2021-10-31 21:51:00
接下來搞不好會變價分割
作者: liu1981sssss (wei)   2021-10-31 22:39:00
有些親戚就這樣,賣自己人漲價不甘心,寧願便宜外人
作者: forever23   2021-10-31 23:19:00
為什麼要死硬賣建商大概不外乎兩個原因吧…關係很不合或者價格問題?
作者: zephyrhymn   2021-10-31 23:42:00
國中畢業,和家人、家族沒往來、也沒固定工作,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日前還一直叫兄弟以及其他長輩的土地賣給建商過去20多年來,我大概只見過一次面,家族聚會是出生以來都沒參加過我們也想建商開多少我們就買下來就好,不過找不到人也沒輒,現在就是不知道人住在哪,請他兄弟姐妹聯絡也不出面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1-10-31 23:56:00
找律師提告主張優先購買權,賣給第三人要處理最快方式就是變價分割。再來持分土地賣掉是天經地義,因為不能共同收益還要繳地價稅很麻煩。其實說實話賣外人比賣自己人好,親情壓力是最討厭的,就跟你們現在要找他一樣,你只要"提告主張優先購買權"即可。如果登記案件上有加註已通知優先購買人等字樣,還可以告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買賣雙方都能告...木已成舟提告為先不過最後應該只能拿補償而已,也無法挽回後續。但如果出賣人脫產,也拿不回來喔…建議連案件中人一起提告,法律保障提告權利代理人一併提告 這種素質還敢辦過戶
作者: zephyrhymn   2021-11-01 00:22:00
親情壓力 ,但那是祖產,連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1-11-01 01:09:00
繼承的時候就該變價分割 其實活該拉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1-11-01 03:16:00
看過優先購買也有破解方式 先從持分比例中割1/10先開高價通知共有人,沒人買後賣外人外人再以共有人身份買下其他持分
作者: flamer (大前田希千代後援會會長)   2021-11-01 09:25:00
下一步就是變價分割了 哈哈
作者: Yitai1212 (yi)   2021-11-01 11:15:00
最討厭祖產要賣被親情壓力綁著,不過沒通知那就是他的問題
作者: matsufleur (flora)   2021-11-01 11:48:00
不需要經過共同持有人ㄧ半以上同意就可以賣了嗎?
作者: showingstar (showingstar)   2021-11-01 12:25:00
做成這樣有可能你們讓他不爽,寧可賣給建商也不想再跟你們有關係這種事情視為家務事就好
作者: JCC (JCC )   2021-11-01 12:32:00
請問公同共有土地要賣的時候如何證明持有多少比例?遺產稅繳納證明可以嗎? 就是說我繳稅時核定我繼承了1/3 我就有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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