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most (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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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敦南豪宅遭強占】李敖、羅大佑都住過 幽靈住戶霸占北市知名大樓頂加30年
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林肯大廈,是敦化南路第一棟電梯大樓,包括資深藝人羅大佑、劉文
正等名人都曾住過這裡,算是台北名廈,雖然屋齡超過40年,但目前房價每坪依舊破百萬
元,不過,本刊最近接獲住戶投訴,指大廈的天台及屋突被沒有產權的「國台網」總經理
王惠群霸占30年,面積約500坪,一旦發生火災,根本無法往頂樓逃生,住戶向台北市政
府建管處檢舉,卻反被狂酸:「大樓裡沒有男人嗎?這麼久,你們不都默許了嗎?」輕蔑
的態度讓住戶完全無法接受。
林肯大廈小檔案
位置: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近信義路口
屋齡:46年
特色:敦化南路第一棟電梯大樓
戶數:約160戶(住宅、套房皆有)
房價:今年實價登錄每坪破百萬元
過去知名住戶:羅大佑、劉文正、李敖、郁慕明、龍飄飄、李烈
上週五(5日)晚間,敦化南路二段的林肯大廈社區大門,掛著「頂樓超級大違建阻擋住
戶火災逃生」的抗議布條,不久,一名平頭男氣沖沖地把布條撕下,還跟在場的管委會幹
部、住戶爆發激烈口角。
本刊調查,該名男子就是住戶口中強占頂樓、搭蓋違建、妨礙逃生的「惡霸」王惠群,他
也是經營兩岸蔬果生意的「國台網開發公司」總經理。
林肯大廈管委會幹部A小姐告訴本刊,大廈的頂樓平台(天台)及屋突(屋頂突出物)30
年前被王惠群霸占,還蓋起大型違建,因王態度凶悍,其他住戶敢怒不敢言。
上月14日,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奪走46條人命,住戶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更可怕的是,上
個月26日,林肯大廈13樓發生火災,所幸警消立即救出被嗆昏的屋主,但去年底大廈15樓
也發生火災,當時住戶慌亂疏散,卻因頂樓平台遭王惠群占用、上鎖,無法向上逃生,險
些釀成意外。
大廈住戶告訴本刊,多年前曾向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檢舉,卻得到「老舊違建列管緩拆」的
答覆,上個月21日下午,記者在住戶B小姐帶領下,欲一窺20樓平台及屋突被占用的現狀
。
不料,電梯門一開,王惠群突然現身,他伸腳擋住電梯門,阻止B小姐及記者離開,並大
聲喝斥:「你們上來幹嘛?這是我私人的地方,大樓欠我錢,所以我才拿到這邊!」B小
姐則強調頂樓平台屬於公共空間,所有住戶依法都能自由進出。
王惠群一聽大罵:「你們到我的地方,還他媽的不問我!你們憑什麼闖到我私人的地方?
」還說他有「合約」可以使用屋突。B小姐要求出示合約,他又是一陣飆罵:「你是誰啊
?你是法院嗎?」甚至嗆聲:「出來輸贏啊!」
本刊另尋角度拍攝林肯大廈的天台及屋突,發現天台蓋滿鐵皮屋,21樓及R樓屋突,也有
鐵皮增建。依《建築法》規定,屋突僅能供水塔、電梯機房、避雷針等用途使用,林肯大
廈的天台及屋突明顯違法。
C先生告訴本刊,王惠群是在1991年間悄悄佔據林肯大廈的天台及屋突,他堅稱頂樓的鐵
皮屋都是私人財產,還養了好幾隻狗,只要有人上樓,就會凶狠吠叫。「王沒產權,但他
很凶悍、跋扈,動不動就罵三字經。」
C先生指出,10年前,王擅自將20樓鐵皮屋租給「社會再生文教基金會」,之後很多滿身
刺青、剛出獄的更生人進出;今年7月,有住戶趁機上樓蒐證,驚見20樓的鐵皮違建室內
竟有空中花園,21樓及R樓的屋突,則堆滿辦公桌等雜物,到了9月,該住戶再上樓查看,
赫然發現R樓已煥然一新,還裝了4組冷氣,懷疑王欲將該處出租牟利。
另一名住戶D先生表示,王惠群霸占的空間約500坪,連頂樓排氣孔及逃生梯都被堵住,「
他占地為王,不用付房租,不用繳房貸跟管理費,還有直達的電梯,這不是惡霸,什麼才
是惡霸?」
D先生還告訴本刊,林肯大廈有都更計畫,房屋所有權人開會時,沒產權的王惠群竟也跑
來與會,甚至嗆聲:「你們如果不跟我配合,我就找100個黑衣人到會議室門口,讓你們
開不了會!」囂張的態度令人氣絕。
本刊調查,王惠群早年在林肯大廈開設全台第一家健身中心「林肯俱樂部」打響名號,之
後又以「遊艇俱樂部」「城市俱樂部」擴展事業版圖,最風光時在林肯大廈擁有4間房產
,後來都遭法拍,但他卻賴著頂樓不走。
2014年,王惠群與友人集資籌辦「國台網」,做起兩岸蔬果生意,2019年,時任桃園市議
員的王浩宇指王惠群是「中國買辦」,惹來王惠群對王浩宇提告加重誹謗,最後法院認定
王浩宇言論可受公評,以不起訴處分。
本月初,建管處及消防局人員到場會勘,並與管委會及住戶召開協調會,A小姐告訴本刊
,建管處人員非但沒提出建設性方案,竟還狂酸:「大樓裡沒有男人了嗎?這麼久,你們
不是都默許了嗎?」甚至還輕蔑地要該幹部發表「不自殺聲明」。B小姐怒批:「這些官
員真的很扯,難道要發生火災、死傷慘重,他們才要重視嗎?」
針對管委會及住戶的指控,本刊聯繫後王惠群向回應表示,40多年前,名作家、也是當時
住戶的李敖,見大樓淹水、電梯無法使用,先出了約300萬元幫忙修繕大樓,事後大樓管
委會因無法償還借款,便協議將頂樓使用權交給李敖,雙方取得協議,有對價關係。
王惠群強調,大廈頂樓平台違建非他所蓋,是李敖親自簽字轉讓予他,「在台北市怎麼可
能有強占使用的事? 40多年來都相安無事,之前的管委會都沒有意見,現在新搬來的人
不知道狀況才會亂檢舉」,王稱他手上握有相關使用權來源,絕非住戶口中強占使用。
心得:
先不說其他誇張的行徑
管委會有權力把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劃分給特定人士,甚至非住戶嗎
還可以轉賣?
而且不是露台等約定專用空間的使用權
如果碰到這種強佔的惡霸,政府又擺爛不處理,管委會到底有沒有權處置呀
而且這還是在公認違建執行最嚴格的台北市,其他地方是不是就更慘了
作者:
jackred (我在台北天氣晴)
2021-11-12 16:01:00王惠群 好強
作者:
reil (REIL)
2021-11-12 16:13:00市政府形同虛設
作者:
bob8166 (考試領導教學)
2021-11-12 16:20:00看照片真的蠻猛的
作者:
mecca (咩卡)
2021-11-12 16:28:00上面是多蓋了兩三層嗎??看不懂
作者:
u987 (您987)
2021-11-12 16:40:00公權力不張,政客一個個都在裝死.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1-12 16:41:00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11-12 16:42:00公設除了法規禁止的部分之外, 得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約定為專用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1-12 16:42:00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11-12 16:43:00屋頂平台是可以約定專用的, 但當初是經過甚麼程序同意另外, 經過這麼多年, 是否構成默契分管?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21-11-12 16:45:00了解....如果過去真的有被通過這樣的約定專用,按後案不得蓋前案,如果真的有人惡搞,像是竹風曾在區權會剛成立的時候立案簽下不平等條約這種,變成真的無法可管了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1-12 16:47:00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21-11-12 16:49:00那如果在84年大赦條款之前的違建,又符合防火規範呢
作者:
childay (阿呆的老公)
2021-11-12 17:21:00姑且不論佔用,這種破爛外觀一坪一百萬...
約定專用跟蓋違建阻礙頂樓逃生平台是兩回事~契約違反公序良俗或強制規定一樣無效這種加蓋方式主管機關竟然裝死..還在台北市?!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1-12 17:30:00現在應該是新北比較嚴格吧 台北市違建超歡樂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21-11-12 18:32:00台北人水準柯文哲繼續睡
作者:
cka 2021-11-12 19:34:00李敖耶 他一定有搞到法律上站得住腳,不然怎麼可能30年沒辦法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21-11-12 21:56:00真弱 怎麼沒有再往上蓋個20樓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21-11-12 23:13:00回應上面推文:如果,技術性防止政府劃定逃生避難通道的範圍...?
作者: TAKIHERO ( ≡880882≡) 2021-11-13 03:09:00
擺明惡霸啊,市府還幫惡霸嗆合法住戶......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21-11-13 08:14:00先不管使用權的問題,光安全逃生就過不了,柯文哲的消防局每年檢查是在放水?
作者:
asole (澇塞輸球超爽的)
2021-11-13 09:13:00柯文哲不是說要拆違建?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21-11-13 12:00:00柯文哲的工作是罵人跟抱怨,不要太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