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去年底在竹北買了人生第一間房
有鑒於竹北房價飛漲,覺得以後小換大會很吃力
最近在考慮要不要買第二間置產
小弟年收約240萬左右,老婆年收約70-90萬
第一間三房掛我名下,房貸約1000萬/30年,平均月繳約4萬塊
雖然結婚了但是錢的部分是各管各的
老婆一個月給我一萬塊分擔家用
家裡大部分支出都是我負擔的
目前我跟太太身上可動用現金(股票+活存)約250萬
一個月房貸+保險+儲蓄險(剩兩年,快繳完了...)+稅金+生活費約9萬
最近有看到竹北高鐵站附近的收租樓中樓約1000萬左右
但目前不確定貸款條件該用我的名義 還是用老婆的名義,貸款條件會比較好
若可以的話想申請30年有寬限期
另外,假設頭期款300萬,貸款700萬,剛好可以用房租打平房貸
只是不確定樓中樓的條件是否能貸到這麼多
思緒還有點亂,煩請各位大大不吝給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