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篇推爆並不是因為原po而是另有原因XD
在原po的文章下吵了一下午, 都沒好好協助解決他的問題, 也很不好意思
所以針對原po的問題, 回一篇
※ 引述《sonybug (())》之銘言:
: 二、房仲的角色
: (一)單此事件 原文訊息不明 依據LINE截圖假設如下
: 1月10日房仲表示屋主出去遊玩
: 要1月14日才能簽斡旋書
: 但是原PO於1月13日要求退斡旋
: 然後房仲說沒有喔 屋主已經於1月12日簽好了
: 若是此情況
: 恭喜可以取回斡旋
: 因為房仲未即時主動告知屋主於1月12日提前簽好
: 而是原PO要退斡旋才改口
: 原PO自始至終僅知"屋主1月14日才能簽斡旋書"
: 1月13日提出撤斡旋
其實問題就是出在這邊, 因為原po太早掀底牌, 又沒有辦法及時看到斡旋書
導致仲介有機會宣稱斡旋書已經在1/12簽好, 而且看起來也已經跟屋主串通好
兩個人合謀要敲詐原po
當然這是小人之心
也許有可能, 其實仲介跟屋主都是好人, 並沒有串通
一切正如仲介描述, 屋主1/12已經簽好斡旋, 他只是忘了跟你說
禮拜六當天他們會很nice的同意你撤斡旋
但老實說, 這個機會不大
仲介都很怕夜長夢多, 屋主簽了斡旋, 仲介一天都不跟你講, 實在是不太可能
而且就算是真的, 他們也很有理由不退讓
原po目前能努力的, 就是禮拜六當天先確認屋主知不知道這件事
也許一切都是仲介操弄, 屋主也是被半蒙在鼓裡
如果這樣的話, 你跟屋主好好講, 也許他就同意你退了
如果屋主跟仲介說法一致
那麼你要堅持自己的立場, 主張疏失甚至在避免涉及毀謗的前提下, 暗示詐騙的可能
有些不那麼貪心而且比較膽小的仲介跟屋主, 走到這邊可能就會退縮了
如果還不行, 那就只有鬧大
房仲糾紛的處理流程, 一般是先向縣市消保官申訴, 申訴不成再申請縣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最後一步就是提告, 要不要為了十萬走到這步就自己斟酌
當然, 最好的結果就是原po還有錢, 或是弄得到錢
如果這個價錢算佛, 你就順勢給他買下來
爽爆了, 走在路上撿到錢
無論如何, 千萬不要出一份高20%報價, 別鬧了
: 並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