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七期豪宅變凶宅 屋主求償1217萬!法官判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22-01-26 21: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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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期豪宅變凶宅 屋主求償1217萬!法官判免賠
台中市七期重劃區一棟大樓,發生女房客從15樓租屋處墜樓身亡事件,豪宅成了凶宅,屋
主以房屋價格因此減損為由,向該名女房客的母親、女兒求償1217萬元。法官認為,女房
客的行為並未造成房屋毀損或功能喪失,也難認定違背善良風俗,無法認定其藉此行為故
意減損房屋的價值,判決屋主敗訴。
該大樓位於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市政路,案發後成了凶宅,屋主委託仲介公司拋售。根據網
路上的物件資料顯示,該戶位於15樓,權狀坪數114坪,主建物68坪,開價4538萬元,每
坪不到40萬元,同棟物件開價從43萬至61萬都有,這戶堪稱全棟最便宜,仲介也在網路上
據實以告「此標的物於109/10發生過非自然身故」。
判決指出,死者柯姓女子(29歲)的母親2020年8月向李姓屋主承租該屋,並由柯女擔任
保證人,同年10月18日案發日,柯母到南部辦事,請柯女的友人簡姓女子到家中陪柯女。
不料,當天下午1時許,簡女雖然苦勸、試圖拉人卻不成,只能看著柯女從15樓墜落中庭
身亡。
李姓屋主向法官表示,柯女應知其行為會造成所在房屋成為凶宅,日後難以出售或出租,
而侵害該屋財產上的利益,仍執意為之,已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中前段「因故意或
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後段「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
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的侵權行為。
李姓屋主並主張,該屋經不動產估價師鑑定,估算因為該墜樓案造成交易價格減損1217萬
2795元,柯母為承租人卻疏於注意致該屋成為凶宅,柯女的女兒為其繼承人,也應就遺產
範圍內賠償其損失,要求柯女的母親及其女兒連帶賠償上述金額。
柯母及其女兒則認為柯女可能是失足墜樓,而柯女墜樓地點位於中庭,該屋是否因此成為
凶宅也有疑點,此外,柯女已是成年人,柯母對她沒有監督的可能或義務,且柯女與屋主
亦無怨隙,難以認定柯女藉由墜樓故意侵害屋主對該屋財產上的利益。
法官根據相關證據,認定柯女確實是墜樓尋短身亡,導致該屋成為一般社會觀念中影響市
場交易價值的「凶宅」,但《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關於侵權行為所保護的法益,原則
上指的是私法上的權利,但不包括純粹經濟上損失。
法官認為柯女行為並未造成該屋外觀形體毀損或功能減損,屋主的財產權並未受侵害,價
格減低應屬純粹經濟上損失,而非184條第1項前段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客體,因此無法
求償。
此外,柯女行為係對生命無力、無奈的決定,雖不為社會贊同,但還不致違反道德及善良
風俗,而柯女的行為難以認定有藉由墜樓讓該屋價值減損的故意,因此不構成184條第1項
後段所定的侵權行為,也無法求償。
法官還說,柯母並非柯女監護人,對她並無監督義務,且離家前委託友人來陪女兒,實難
認定其未善盡注意的義務,李姓屋主要求柯女母親及女兒連帶賠償1217萬餘元無理由,予
以駁回。可上訴。
林姓房仲表示,為避免民眾在不知情狀況下買到凶宅,內政部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
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建物專有部分若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
亡的情形,都必須記載,房子一旦成為凶宅,價值減損2至4成不等,若自殺因素無法求償
,對屋主太沒有保障。 (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心得:
等等
這樣居然不用賠償
所以法官支持物理打房?
當房東的風險會不會太大了點
作者: qscgg (QSC)   2022-01-26 21:54:00
當事人都掛了是要賠什麼?
作者: spermbox (洨盒盒)   2022-01-26 21:59:00
空空請加油物理打房就靠你們了空空請不要整天在鍵盤前面敲鍵盤
作者: dondon0419 (東東)   2022-01-26 22:00:00
除非有簽連帶負責...不然人都死了告誰
作者: R3hab (小師哥)   2022-01-26 22:01:00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01-26 22:01:00
人死了還是有遺產有繼承人
作者: spermbox (洨盒盒)   2022-01-26 22:01:00
既然知道自己一生撿角就要思考還能會社會做出什麼貢獻
作者: spermbox (洨盒盒)   2022-01-26 22:02:00
所以,你各位空空請勇敢獻上自己的生命,以肉體物理打房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01-26 22:02:00
看來是很難
作者: DuGoGo (約定)   2022-01-26 22:10:00
台灣的法律真的對房東沒有保障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2-01-26 22:11:00
看來沒有打不完全給付未盡善良管理人義務侵權本來就比較難打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22-01-26 22:15:00
房東的律師是誰XD 凶宅用184條求償肯定輸的 103台上584判決講的很清楚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2-01-26 22:21:00
近期實務上判決屋主勝訴的案例是比以前多的 但首先法條要用對 用184很難 要用423 比較有機會 但還是要看法官的觀念上千萬的民事求償是強制律師代理的所以這裡的律師…
作者: kyova   2022-01-26 22:26:00
這法官有問題吧...那乾脆以後契約書明寫這項好了難怪一堆屋主寧願空屋。不過連帶責任真的也蠻奇怪,突然自殺老實說跟家人也沒關係啊。以後都要簽連帶保證人喔...
作者: cuteama (罵兒)   2022-01-26 22:30:00
可上訴,再告上去吧!
作者: kyova   2022-01-26 22:31:00
要自己弄凶宅險。
作者: cuteama (罵兒)   2022-01-26 22:31:00
跟家人可以無關,可是如果名下有財產,應該要賠償屋主損失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2-01-26 22:32:00
通常損害賠償是以行為人有過失為前提 問題在於因病自殺算不算有過失有不同認定 所以契約要載明租客對於不自殺需要負擔保責任也就是無過失責任
作者: kyova   2022-01-26 22:32:00
那以後你租房還要證明名下有足夠財產...麻煩捏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2-01-26 22:33:00
還有因為合約不同於制式合約 還有消保法磋商條款的適用問題
作者: dynasty61   2022-01-26 22:33:00
去看看109年度台上字第2112號,用契約請求減損也被否決
作者: kobe741107 (警察先生就是他~)   2022-01-26 22:33:00
人都死了是殺小,比父債子還還扯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2-01-26 22:34:00
你能要求租客找到連帶保證人 就可能向保證人求償但這樣會不會影響房屋出租 就是自己要考慮的
作者: dynasty61   2022-01-26 22:35:00
民法第432條第2項也被否決
作者: cuteama (罵兒)   2022-01-26 22:35:00
凶宅險國泰300萬,這種豪宅真的不要出租,500-600萬以下房子比較適合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2-01-26 22:36:00
如果法院認定自殺是無過失的話 侵權跟不完全不給付都會敗訴 因為這兩種前提都是行為人有過失差別只在於主觀舉證責任的負擔方就是要在契約中要求承租方對自殺負擔保責任
作者: lienchi (...)   2022-01-26 22:41:00
那應該政府版本的契約書就該把防自殺條款加上去吧看能不能順便降低自殺率
作者: mimikillua   2022-01-26 22:46:00
嘻嘻
作者: hy0106 (???)   2022-01-26 23:03:00
富宇建設吧? 不算豪宅建商。
作者: frowning1226 (法利昂)   2022-01-26 23:03:00
死女兒已經是打擊了,不用這樣追殺,這本是出租風險
作者: kyova   2022-01-26 23:10:00
我是覺得這種事情可以討論啦。不然之後租屋市場又更加惡化搞的跟國外一樣要保證人、擔保,面試好幾輪,很麻煩耶...租金因為各種不確定性,風險貼水又疊高上去也不是好事。看包租代管或啥的最終會怎麼解決。難不成弄強制險阿...
作者: cuteama (罵兒)   2022-01-26 23:30:00
除了當社會住宅,一般房東不要租給弱勢,社宅對弱勢補助很多,因為有些弱勢欠政府太多錢,連租賃公司都拒絕他承租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2-01-26 23:31:00
遺產也不夠賠啦 有1217萬會租屋嗎?
作者: jamo (hi)   2022-01-26 23:45:00
所以跟 #1XnNpimx 最大的差別是連帶保證人嗎? 不是法條問題?
作者: TigraBoy (怕冷的北極熊)   2022-01-27 00:06:00
越好的房子通常買家越在意,像我們窮人可以買到便宜又大碗的就完全不在意XD
作者: Brightheat (QQ)   2022-01-27 00:34:00
我是他老母要是真的被判賠 絕對開車撞死這屋主 顆顆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22-01-27 00:49:00
北七欸,人家女兒死掉是她的問題? 還要人家賠錢,有沒有點良心啊吃相超爆難看的笑死,租房子為什麼要保障房東的房價不會跌? 是房客死掉又不是房東有生命危險,兇宅沒人買是法律規定的嗎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22-01-27 01:38:00
房東這種社會米蟲承擔一些風險還好吧XD
作者: pcxpchou (小G)   2022-01-27 01:43:00
衰小 要自殺為什麼要跳別人家 咳
作者: bitchman911 (ㄚ誠)   2022-01-27 02:01:00
實務見解向來認為184一項前段「權利」不包括交易性的貶值!目前比較穩定見解必須符合184一項後段「故意」要件,才有可能構成侵害!
作者: Yishanhuang (Yishan)   2022-01-27 02:50:00
請求權弄錯啦,要請律師
作者: alannn (..)   2022-01-27 08:05:00
請問國泰凶宅險有到300萬嗎?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2-01-27 09:00:00
自殺為什麼是無過失?哪有可能自殺都是故意的能扯到無過失也太瞎難怪有錢人都說好房子不出租法界認為自殺不是故意喔?從租屋處跳下去不是故意難道是過失嗎
作者: ur260 (ur260)   2022-01-27 09:24:00
身心理精神狀態不好是不是故意的?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22-01-27 09:30:00
講房東米蟲的不知道有幾個在租房子喔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22-01-27 10:44:00
乾脆立法禁止出租房屋,買不起就睡馬路,這樣就沒有房東會受損的問題了,反正租客也只會仇視房東,租房給你還要被批鬥
作者: enjoythegame (~書讀不完了#o#~)   2022-01-27 10:56:00
誰會故意自殺只為了減損房屋價值?
作者: klsd (因為愛所以愛)   2022-01-27 12:13:00
選擇自殺跟在哪裡自殺都是自己決定的,當你選擇後造成別人的損失,理應對自己決定付出責任,租約應強制規定相關賠償如一個自殺者造成其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的風險都不用負責的話,這是很危險的
作者: Rose001 (公牛)   2022-01-27 12:59:00
會怕就不要出租 房東求償很搞笑
作者: edison1003 (魯國小律師)   2022-01-27 14:38:00
有肯否兩說,但是現在多數說應該是採肯定說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2-01-27 16:11:00
漲租,不然勒?出租有風險要攤提35%的房價攤提到20年 就不怕跳樓了租金加高1.75%投報率很簡單沒被跳過的樓價值6000萬 攤提10年 1000萬 1年100萬1年漲租100萬搞定
作者: jackred (我在台北天氣晴)   2022-01-27 16:30:00
敗訴合理 所提的金額超誇張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2-01-27 16:32:00
判決很合理,因為不存在"故意",沒人自殺會是為了減損房屋價值
作者: klsd (因為愛所以愛)   2022-01-27 18:31:00
如果燒炭引發火災,卧軌造成火車脫軌,而造成生命或財產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嗎
作者: cuteama (罵兒)   2022-01-27 19:13:00
有,國泰300萬凶宅險要找業務,是附約,網路上只有100萬的
作者: GDSY (水月)   2022-01-27 19:35:00
房客死掉 房東找他家屬求償本來就很有事 到底關他家屬屁事這麼會怕就簽連帶保證人要嘛就不要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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