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22-04-21 15:54:33我就直說了
其實在吵實坪制的
根本沒有真心想了解登記規則
就是想要單純用主建物計價而已
然後,政府並沒有規定你們應該怎麼計價
只會規範你們應該清楚記載買賣標的的面積
也就是說,你的買賣契約應該要有
買賣價格跟買賣標的物
標的物要明確標示面積跟持分
而這標的物會有專有建物、共有建物、土地、持分等
這下問題就來了
你想要實坪(專有面積)計價?
OK,總價 / (主建物 + 陽台)
你想要陽台計價?
OK,總價 / 陽台
但你想要用以下的價格買?
總價 / (主建物 + 陽台 + 公設) * 主建物
真的吃屎比較快
這不是打不打房,房價會漲會跌的問題
這是邏輯問題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1 15:55:00公設和主建物 分開權狀 分別計價陽台要算在主建物或不算 理論上要分開
自稱2013買房子的人 跟我說陽台在主建物.... XD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1 15:59:00就不一樣的東西 扯什麼iphone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2-04-21 15:59:00XDDDDDD滿好笑的啊
作者:
Wwww4452 (海鮮鍋燒意麵)
2022-04-21 16:00:00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很理性很有邏輯XDDD乾快笑死
到底是故意鑽牛角尖 還是瘋狂跳針來亂 讓我們看下去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1 16:00:00那日本人的房是鴿子和信紙嗎?就台灣變成iphone?
看龍族買屋好了 跟本版比較相關 XD裡面魔法亞空間建屋突破容積率管制是我的夢想 XD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22-04-21 16:05:00好啦 封你為實坪哥 結束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權狀,陽台一直都不算是主建物,是附屬建物,屬於專有部分,至於公設一直都有登記,註記在你的建物所有權狀上,公設你甚至可以申請單獨謄本,不就跟權狀的用途一樣了嗎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1 16:07:00講邏輯的話 你那支iphone不用分割 因為是你專有公設跟iPhone不同。因為公設與人公有你還要提iPhone?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2-04-21 16:09:00公設不是公有你不是有權狀拿出來看一下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1 16:10:00我是覺得提鳳梨西瓜的人 搞不清楚狀況
房子你也可以做到全部專有 就不用分攤公設了也就是你自己買地蓋一戶建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1 16:13:00可以啊 但我在講有共有的房
只有所有權人才會特別在意自己的利益,共有部分給建商或物業,那只會在意公司最大的利益,因此登記給所有權人才是對全體住戶最大的利益。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1 16:14:00可能有道理 不過高雄台中燒起來的那幾間怎麼說?搞不好物業管理不會燒了 誰說的準 不一定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2-04-21 16:16:00物業管理一個月四千學日本那些人都不會燒死因為租不起都變成遊民好幸福
高雄那棟就是因為產權不清楚,台中那棟全部都是回收阿婆的,她的確只在意自己利益啊,能堆就堆能鎖就鎖,整棟出租
你搞錯了啦,因為他的沒漲 所以要實坪制 這樣讓人覺得可能低估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1 16:18:00遊民可能還快樂的活著 燒死的有點悲劇
作者:
hsubrian (brian)
2022-04-21 16:18:00真的是鬼打牆,你也可以去要求你不要買公設啊,但建商也可以不要賣你啊。自以為你要買人家就一定要照你的想法賣。
高雄那棟沒產權複雜又沒管委會,一般大樓都有管委會,任何住戶都可以參與管委會,哪個管委會會把大樓給燒了?
他不是要大樓 實坪變便宜 他要 公寓看起來實惠 高cp
作者:
i386 (i386 cpu)
2022-04-21 16:20:00但遊民遇到寒流可能會凍死阿
作者:
qqq7840 (于在天上飛)
2022-04-21 16:20:00難怪台灣房地產是暴力,知識不對稱情況真的太嚴重了
作者: chpses (Monster) 2022-04-21 16:24:00
愈扯愈遠 剛剛 講完某樓樓梯賣掉 他就忽略跑來這篇
作者:
XX (鷹眼)
2022-04-21 16:27:00買公寓 每天回家有沒有記得躺在樓梯間10分鐘阿 畢竟都是你的
總之,台灣早期就是像你的理想一樣,建商宣傳社區私設巷道不用住戶買,還可以少繳地價稅,道路都給住戶用,加上法律也沒規定,幾十年過去,老建商死了,兒子或股東全部都不認,私設巷道封起來,有停車或使用的全部催繳補償金,不然就告,還要再走回頭路嗎?
他會跟你灰,沒有說不買只是要兩張權狀分開計價==凡正都有要買了,合計在一張有差嗎?
作者:
i386 (i386 cpu)
2022-04-21 16:37:00兩張權狀分開計價就代表公設那張可以單獨買賣,會有什麼問題有點常識的應該都清楚XD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2-04-21 16:39:00可以買賣但不能單獨移轉吧只有債權效力沒有物權效力
作者:
i386 (i386 cpu)
2022-04-21 16:40:00現階段法規當然不行啊,不然早就大亂了,可是t大的理想可不是
作者: pudding77127 (JJ) 2022-04-21 16:45:00
之前不就有篇用實坪算的,結果一堆人崩潰說怎麼那麼貴,啊總價就是那樣,怎麼算也不會改變
買珍奶 麻煩幫我珍珠 茶 奶 分開計算成本跟利潤 不能賺我太多 不然沒有飲料正義 謝謝
作者:
catson (貓兒子)
2022-04-21 17:19:00吵實坪制的人大概覺得推動後公設用送的,建商就不會蓋那麼多公設,消費者可買到更合理的價格吧
作者:
keat (keat)
2022-04-21 18:22:00如果是實坪制,公共空間的所有權要怎麼規範是要重新制定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2-04-21 19:21:00大家還是不要理他好了,根本是數字版游過來的鯛
作者: mow1982 2022-04-21 19:41:00
買龍眼,殼/仔,都不能算錢,智障覺青,商人依據,商品不同開價買榴槤,沒切跟已切,價格不同你挑實坪制把果肉都挑走,還要價格低要不要換你來當建商,就妳最聰明
作者:
doogie (杜奇)
2022-04-21 21:46:00完全不是邏輯問題....你想怎麼訂都可以。
就你覺得有問題為什麼不住透天?蓋一間賣賣看,看市場要不要
作者: ashidaka (阿席達卡) 2022-04-22 09:04:00
去市場買活魚,魚販秤重幫殺好後你可以跟他說那個鰓跟內臟我不吃要扣掉重量分開計價嗎? 可以有點社會常識嗎
作者:
tfct (小尼)
2022-04-22 09:32:00作者: ashidaka (阿席達卡) 2022-04-22 10:26:00
混賣就是總價攤在室內坪+公設, 不混賣就是總價攤在室內坪,這麼簡單的東西是有多難懂?沒有那種挑肥揀瘦把我不要的切掉那部份錢要扣掉這種事實坪制頂多就是市場資訊透明方便比價,別夢想一樣的房子扣掉公設我不買後瞬間便宜3~4成這種好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