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重購退稅條件詢問

作者: striker14   2022-04-28 10:25:16
目前手中有一間預售屋尚未交屋,但因家中成員增加想先購買成屋搬過去。再將已交屋的
預售屋賣掉。
時間軸如下,請問這樣是否有符合重購退稅條件。感謝大家指點~
1. 2020年訂購預售屋。
2. 2022年另購成屋自住。(買A)
3. 2023年預售屋交屋(買B)
4. 2024年出售交屋的預售屋。(賣B)
以上屋主均為同一人,兩年內完成買&賣,且均為自住。
另外,好奇想問第二種狀況。
1. 2020年購入成屋A。(買A)
2. 2021年另購成屋B。(買B)
3. 2022年出售成屋B。(賣B)
以上屋主均為同一人,兩年內完成買&賣,且均為自住。
成屋狀態與預售屋狀態是否會有差異? 都是買A >買B>賣B。
還是我對預售屋的認定有誤?
基本的先買後賣應該是
買A>買B>賣A
或者先賣後買
買A>賣A>買B
作者: cutesuper (我沒什麼人情味)   2022-04-28 10:27:00
戶籍記得遷 看這個時間點是符合沒錯建議交屋遷戶籍後就可以掛賣 不要被2年期限逼急
作者: lennywanna (LiuMAX)   2022-04-28 10:35:00
請問這個例子中,預售屋購買的時間點算2020嗎?
作者: h49072002 (醬汁呢)   2022-04-28 11:04:00
我看時間點好像不太對要在兩年內完成先買後賣 或是 先賣 後買你變成 先買 再買 再賣嚴格上來說你要再買C才能退B因為你要賣B 要退稅的話 戶籍要在B但是買A的時候戶籍不在B所以你變成無法用A的部分來退B賣的稅不知道這樣講會不會看不懂XDD
作者: striker14   2022-04-28 11:24:00
感謝 h大的回覆,我再研究看看
作者: hcfeng   2022-04-28 16:57:00
重購退稅是以權狀取得日為基準,權狀取得日期較早的要賣出才能符合重構退稅,你兩種狀況都不符合
作者: striker14   2022-04-28 17:44:00
感謝,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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