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年初, 簽了房屋買賣合約, 屋主是太太, 洽談跟簽約都是先生
看房到簽合約只花了兩天,賣方房子剛拿出來賣不到一週
當天晚上在仲介公司談定價格,晚上大概9點多請代書來簽約,搞到10點多
隔天晚上仲介打來說屋主不想賣, 仲介說他在跟屋主談談
當天先生有簽太太的名字,也有簽自己的名字,旁邊寫個代,用他的身分證
但是當天沒有委託授權書(第一次買房也不知道要授權書),仲介跟代書說跟隔天補
後來屋主堅決不賣,合約第一期履保金也入了,一開始說要包紅包了事
後來說陪斡旋金一半,等到我發了存證信函給他,才說要陪斡旋金, 但我不接受
目前已提告偽造文書,檢察官開完偵查庭,等待結果中
律師說表現代理可能無法主張,合約可能無效
所以告偽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