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大神,
土地用途:第三種住宅區
建物用途:商業用
這樣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住人呢?
認識的行員跟我說不行,
我自己查到也是:
商業用途不能住人,有可能被檢舉,
而且貸款成數低,利率高,
稅金水電費也比較較貴。
房仲卻說:
住三土地可以當住家也能設戶籍,
可以用首購利率
稅金水電和一般住宅一樣。
我都被搞糊塗了,
請各位大神幫忙解惑一下,
感恩。
作者:
shikao (shikao)
2022-05-15 20:12:00台北市有2010前這條線 其他區和年份是不建議啦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22-05-15 20:14:00商用地妳可以視同,住宅用地+可以做很多商業行為.你說不能住人的通常是特貿..而不是商用地.商用地沒特別規定,全都可以蓋純住宅大樓.而且容積還特別高.喔喔,你是說建物用途.建物用途如果是純商用,例如辦公室,通常是不能住人.不過還是可以開後門就是了..
之前看過某案子 地是中心商業區 可是不用蓋事務所全部都住宅 代銷說因為他們是舊的建照所以可以這樣新的建照好像要有一定的比例是事務所 不能全是住宅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22-05-15 20:27:00商用建築..和商用地...只有母子關係,沒有直接關係..XD住宅用地不能蓋商用建築..商用地可蓋商用和住宅建築.所以住宅用地的透天,你開火鍋店..你會被檢舉到爆炸./我店面附近有人被搞過,早餐店被搞到倒閉.因為他的使用分區是住..
這間是在台北快30年的房子所以合法嗎?行員說住三可以住人通常是高樓層,低樓層都是商業用途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2-05-16 00:59:00可能要問建管處… 看年份不一定 有的可以變更
就不是毛胚屋就違法裝潢,被檢舉就自己拆,後果自負但真的可以設為自用住宅跟水電,很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