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crfv732 (iamiris_0123)》之銘言:
: 請問大家,近期規劃要買預售屋,是經過投資客轉手的。
: 房仲在算自備款的時候提到一個方法,將賣方4%服務費轉給買方(買方變6%),但降房
屋
: 價。
: 賣方(投資客)價差縮小,但利潤不變的情況下,買方可以稍微降低成本。
: 有試著查過「仲介費轉給買方」「買方服務費6%」都查不到相關資訊,想請問版上大大
們
: 是可行的嗎?謝謝!
當然是可行的
賣方在意的是實拿
譬如我要實拿1000萬
仲介底價就會是1040(4%)
你沒出到超過1040就看仲介要不要降服務費
如果你出1040 自己又付了2%
其實你就是付了6%
只是你以為賣方付了4%
這在實務上很常見的
只是沒經驗的人不會去信而已
回到你這個案例
賣方實拿跟上面說的一樣1000
成交金額就1000
然後你付6%
這樣的好處在於省稅金
對賣方來說 成交價1040 vs 1000
可以省下那40萬產生的稅金
房地合一或所得都好
就會加大成交意願
https://i.imgur.com/CO61cB6.jpg
像這樣 最後成交價169
五萬由買方付掉 我沒出任何仲介費
所以願意成交
這完全合法 也不是AB約
強調一下 省得又有小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