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ogoogi (噗哧)》之銘言:
: 各位好
: 最近冒著當市場韭菜的風險,捏著買了一間2手大樓。
: 好不容易貸款等一堆鳥事都辦好了,自備等款項都已匯入履保帳戶,現在只等著過戶等
: 程序完成,就正式要從找房海中畢業!
: 因為之前貸款時有一點時間差,屋主表示有資金需求,因為貸款這方面是我們的失誤(
: 誤信民營銀行導致後來又重找公股銀行),雖然當下貸款已確認核貸,且時間看起來是
06
: /30交屋是沒問題,但屋主還是要我們先簽履保動用,代書也說會確認各項文件沒問題
才
: 會讓賣方動用。
: 但這兩天賣方不知道哪邊有問題,突然要求仲介要從履保帳戶改為信託帳戶,還壓著印
: 鑑證明不願意給代書,導致後續程序根本無法進行,我們是有表示不想做帳戶轉換,一
方
: 面是也快到交屋期限了,現在做這件事很多此一舉(而且又要我們請假親自跑銀行才行
)
: ,另一方面賣方的理由很瞎,只是擔心自己會拿不到錢,所以硬是要要求改為信託帳戶
。
: 想詢問一下
: 1.大家會配合賣家做帳戶轉換嗎?
: 2.因為已經簽履保動用文件,若後續真的轉換帳戶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 先謝謝大家了
因為這事情實在太奇葩了!
所以自己回自己的文,來說明一下後續。
先說結論:賣方在各種搞事以及賣方房仲配合去法院公證後(是的你沒看錯),賣方終於
願意交出印鑑證明。
以下為完整事情經過,這也是詳細問了房仲才知道的...
賣方簽約時是一對男女一起過來,大家很自然的稱他們先生及太太(下稱A先生跟B小姐)
,簽約時賣方態度和善也很健談,談話期間A先生一直提到自己認識多少人,好幾間銀行
的高層、律師...等等
在簽完約的兩天後,賣方就在催促我們是否找好銀行了,是否送件準備核貸等等,因此我
們感覺對方很急也都趕著處理貸款的事情,以及約定帳戶匯款設定等事項,都當下接到消
息就立刻去處理(包含誤信民間銀行又重送貸款申請等事宜)。
A先生在我們完成自備款匯款之後想打去履保專戶詢問狀況,但因為簽約是B小姐的名字,
所以銀行依規定不能提供資訊給A先生,然後A先生就轉而去找代書,代書也告訴他依規定
他不能查帳戶明細,因為他不是簽約本人,然後劇情就從這邊開始超展開...
註:當初簽約時有留通訊電話,所以履保有任何資金進出,買賣雙方(包含A先生)都是
可以收到簡訊的。
A先生開始想主導所有事情,壓著印鑑證明不給代書,每天打電話煩房仲,說履約專戶是
透過建經公司再和台新開戶,是屬於第四方無約定效用,覺得錢會被仲介挪走他會被坑殺
,說他問過他的律師及檢察官友人這樣合約不成立,然後各種掛代書與房仲的電話,還說
要告仲介跟代書...
註:問題合約都寫的很清楚,合約也是他們自己簽名的阿。甚至覺得履保帳戶是假的,是
買房和仲介要一起坑殺他,還請他朋友幫忙測試帳戶,轉帳1塊錢,看看他們是不是有正
常收到轉帳通知簡訊...
之後就衍伸出上面賣方要求要轉價金信託專戶的事,幾乎每天都接到房仲跟代書的電話,
轉述賣方的需求,當然仲介有叫我不用理會賣方,只是告知我們有這件事。
後來仲介凹不過賣方的要求,因此有來詢問我們的意願,是否願意轉換成信託帳戶,若同
意轉換為了保障買方仲介會另外簽約,假設交易期間有任何問題,仲介這邊會協助代位求
償。
但經過我們了解事情原委之後,決定採強硬的手段,因為前期我們很配合甚至還簽了履保
動用同意書,覺得單純賣方有被害妄想症在搞事,然後直接在買方群組挑明了說不同意(
當然仲介有叫我們直接表明立場,大家好處理)!
另外當初要簽履保動用之前,我們有再三強調對方要繳交印鑑證明等相關過戶文件齊全,
我們才願意簽同意書,然而代書助理並未收到印鑑證明就先請我們簽同意書了(算是代書
方程序瑕疵),因此在又再次於群組上正式留下文字表明動用立場。
https://i.imgur.com/dm3qJUM.jpg
本以為這樣就大家照著合約來走,沒想到A先生又演出另一個戲碼,說買房仲介是加盟店
,若有問題總公司會協助,賣方的仲介公司只是掛牌不是由總公司直接經營(其實買賣雙
方仲介都是同一個老闆開的店,只是掛不同仲介公司的牌子),如果有問題他會拿不到錢
,錢會被轉帳轉走,甚至說B小姐的前夫在鬧,說雙方沒有保障什麼的!
註:這時候大家才知道原來房子是B小姐與前夫買的,A先生只是B小姐現在的男朋友!看
房和簽約時還說他們多愛護那個房子(明明室內超級髒亂,房子沒在打掃,地板牆壁到處
都是污漬),什麼他們的第一間房是起家厝,從買來住了很久維護的很好,裝潢用料也很
好他自己是木工行業相關的很懂(他到底有什麼不懂?)...也是真的很敢說啦!
(這時我已經開始當吃瓜群眾了,當作安柏屎與強叔番外篇在看)
後來還要求要和我們私下見面,覺得仲介在騙買賣雙方,甚至說要我們可以找父母一起來
談,他會主動解釋和說明現況,我們簽約買賣雙方都是成年人了,我們就不懂到底關我們
父母什麼事...
還說如果06/30來不及交屋,他們願意07/01先讓我們搬進去住!聽到這個我們就真的火了
,什麼叫先給我們住?以租客名義?還是良心借住?
花了兩個月跟他搞了這一齣不說,200多萬自備款被壓著,花了1000萬買房過不了戶,還
要別人施捨借住?
因此我們就直接在群組挑明的說,在不交印鑑證明,時間到解約直接求償,我也跟我們房
仲說幫我準備存證信函與支付命令資料。
https://i.imgur.com/R2OCYYF.jpg
後來在賣方仲介努力斡旋後,由仲介公司老闆以公司名義及賣方店長以個人名義,到法院
公證之後賣方才願意交出印鑑證明。
註:A先生公證完還對著仲介公司老闆說:「我欣賞你,你這朋友我交定了」
哈哈哈哈!到底哪來的自信,大家怕的要死,心裡都想說你不要再來了,不歡迎你啊!
最近終於要過戶準備要交屋了,第一次買房就遇到這種大瓜,還第一線吃瓜!真的趁機會
記錄一下,也建議大家簽約就照合約走,賣方在皮就直接來硬的就對了,如果自己都照合
約走,就坐等領罰款啦!
以上是本事件的紀錄,如果有想到什麼再後續補充,感謝大家給的意見,終於從找房海畢
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