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venQQ (阿里山的美日出)》之銘言
: 老家都更估價進行到審議會階段
: 計算重建後價值
: 比相同條件0年屋低15%
: 比預售屋低25%
: 根據分配計算新屋估值越高對地主分回越有利
: 那這樣是不是被實施者吃豆腐了?
對,所以估價很重要,
以前是由建商自行找估價師,現在是由政府抽出三家估價師來估,
: 這樣不增購(選超過權值)是不是棒槌?
通常有規定"不得超選10%....",10%以外的必須簽預售屋合約增購,建商沒那麼笨...
: 有不多買的道理嗎......
: 加選等於是預售而且還不需要付頭期款
: 估值和其他相比差這麼遠就算房市反轉也燒不到
: 擔心是不是思考上有誤區,請前輩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