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狀況:
在新北市永和看到一棟20年的中古屋總價4550,半個月前下斡旋由知名仲介公司約出屋主談
價,我的價格出到4000但最後屋主只退到4250,兩邊的落差太大當天也失敗了。
前兩天仲介和我聯絡說這個案子目前轉交到另外很強的店長來管理,希望再給他們一次機會
去找屋主談問我願不願意再下一次斡旋?價格方面只要能多出一點是一點就可以讓他們再去
跟屋主努力看看!
首先我不懂再次下斡旋的意義?多加那麼一點價差不是還是很大嗎?
(當天屋主立場感覺也蠻堅定的)
第二想問的是說收斡旋也是KPI的一塊嗎?
還是收了斡旋他們週末帶看的時候可以增加讓其他組客人提高競爭意識?(等於只是利用我
第二次的斡旋)
最後一問是
就算到時候是其他分店的仲介談成了,他們也是原本承辦店家,難道成交不算他們業績嗎?
補充說明:此案條件蠻好可是公設比超過40%,目前單坪價格確實比實價登錄稍低一點,但
因為單價較高感覺起來過去三個月還沒人真正出過斡旋,仲介又講說先談先贏怕週末就被買
走了..
最後的最後請問下個同樣價格的斡旋有異
意義嗎?
我只是擔心會被仲介利用我的斡旋去讓別人成交了..因為我自己也是蠻喜歡這房子,當天其
實願意出到4050-4080..
以上,謝謝大家看完!再請大家不吝於分享你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