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建商透天都亂蓋,隔壁賣屋之後,新屋主發現我們房子有大約五十分公分寬佔用到隔壁。(是超過五十年的老屋了。)
之前已經鑑界,確實有佔用到一部分,但是我查非故意佔用的不須要拆屋還地,付錢買地即可。
現在很麻煩的是,那塊地剛好是我們(側門)主要出入口,隔壁不賣我們地,他們想要跟我們長期收租金,租金開的大約是行情的一倍以上。現在說不租的話要把出入口封住。
(對方不願意賣可能也是考慮到未來重建面寬的問題。)
請問如果對方不願意賣,就是不管開多少租金我們都要吞嗎?
如果要走法院也要好幾年,對方說現在不付租金要馬上找人來封出入口。等於法院判決前只能讓他封嗎?
謝謝大家,心情很複雜,已經住了三十年才遇到這種問題。然後覺得鑑界有個盲點,像我們房子蓋成有點斜的,佔用並非是整個長方形,而是三角形,但是鑑界只看外部面寬不看內部,所以佔用坪數應該是高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