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就是一個很尷尬的政策
都更條例第一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為了要改善都市機能
所以更新單元要有一定的規模
才足以改善環境跟景觀
市政府才願意有條件的給予獎勵值
這是都更的本意
結果為了便宜行事
或者說趕快讓多一點老房子改建
就丟出一個危老條例
不限面積、規模
只要你想要通通讓你改建(都市計畫內)
而且也給你容積
也幫你拿掉部分的土管限高
簡而言之:隨便你們蓋啦,大亂建時代來臨
然後就冒出一堆小案子
幾十坪的,甚至一隻梯的公寓、透天就蓋了
這種小案子,除了改善了自己那塊地之外
其他的全部都沒改善到
真不知道主事者課了什麼
怎麼這麼愛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