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回一下
房子是掛您太太的名字,
正常情況下應該是除了您太太本人之外沒有人可以動產權;
即使岳父母提金流證明買房的錢全部是他們出的,
您太太應該也能主張那是岳父母贈與,
贈與之物是不得要求返還的;
所以您擔心岳父母偷賣他們出錢買的房子應該不太會發生。
不過岳父母應該可以主張您太太應負撫養的義務,
至於撫養的義務要怎麼定義可能需要打官司才能確認了。
希望有解答到您的疑惑
※ 引述《y2kvbn (快斬羊)》之銘言:
背景介紹
我太太目前30歲
在大學的時候,父母用她的名字在宜蘭買了個法拍透天(現值大概1000萬)
兩年前在新北市買了個30年舊透天1500萬,頭期款500萬貸款1100萬(另裝潢300萬)
我太太年收入50萬而已,但是一個人就能貸款1100萬且不用我當保人(只是太太收入不夠
,每個月貸款我都要幫忙出部份..)。
至於頭期款跟裝潢共800萬是岳父母全出,不過其實是我太太的戶頭裡面的錢
岳父母好像每年都會存一筆進去她的戶頭,應該是避稅吧?
為何我會說是我太太戶頭裡面的錢
是因為在兩年前報稅的時候我發現我太太有個利息錢八萬多,
去年報稅看的時候只剩一萬多。
而且我太太的確是有個帳戶跟印章都由我岳父母保管並操作裡面的金額
總之我也有透過自然人憑證去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過我太太的確名下有兩棟房子
問題來了,最近我太太跟岳父母吵很兇,吵到要斷絕關係
岳父直接說把現在買的房子賣掉還他800萬!!
當然兩間房子的權狀都在我岳父母那,印章也在他們那
吵歸吵,雖然房子本來我太太就沒出什麼錢
不過房子這麼香,當然不願意把房子歸還
所以問題是
岳父母是不是有辦法把房子硬是賣掉呢?或是提告我太太佔有房子?
查過網路,權狀沒有遺失是不能重新申請否則觸法?
目前已經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知(不知道有沒有用)
是否也需重新申請印章然後去戶政事務所變更印鑑章?
請問各位大大還有什麼自保的方式呢??
對了,買這兩間房子的時候我太太人都沒到場,只拍了身分證給他們
所以會怕是不是岳父母要偷偷把房子賣掉也是挺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