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11 (從來沒有)》之銘言:
: 實坪制的真正意義,是指你的建物權狀面積只有主建物,其他車位、公設、附屬建物?
: 都不列入權狀面積,這樣才是真正的實坪制。
民法 758
不動產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799
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各類定義都在這一條
其中共有部分的區分持有比率就是專用面積跟總專用面積的比率,專有部分跟共有部分權利不得分離移轉
所以公設不是不能移轉,是不能獨立於專用部分之外移轉
: 並不是說把各自坪數列出來而已,實坪,這個實的意思,就是屋主擁有真實所有權
: 的坪數。
: 如果要推實坪制,就要拿掉公設是持分和共有的概念,什麼車位、公設,
: 屋主只有使用權,政府可以把公設和車位面積算進去一起課房屋稅,
: 但權狀面積是只列入主建物。
: 現在權狀上的公設,是共有部分,但銀行就算全部所有權人都同意,也不可能
所有權跟使用權,法規上有定義
: 讓你只拿公設去跟銀行做持分貸款,所以公設其實本質不是產權,是使用權,
: 但是我們現在權狀,是把公設當作產權登記的。
民法上還是視為產權,共有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