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使用權住宅若要推,配套要作到位才會成功,目前我是看不出來有作了什麼配套。
先下結論:
房產投資名言:
第一看地段,
第二看地段,
第三還是看地段。
使用權沒有自有產權,沒人要買?
如果蓋在信義區賣八里價,買個未來20年後當信義區門牌釘子戶的夢,一堆人搶著買。
但你蓋在八里的話,
消費者還是錢省下來去巴黎玩比較實在。XD
重點實務問題來了,我提出三個問題?
1政府建築金流配套怎麼來?
要叫公部門自償嗎?
最後礙於預算和人力限制只能發包建商。
然後建商不是在作功德的?
賠錢的生意最好有人作?
稅收超收,結果政策是發現金刺激內需
,而不是先用於增加房屋供給?
我覺得蠻獨特的打炒房政策。XD
我認為稅制修法勢在必行,
放鬆土地融資管制後,
好歹也課個空地稅,
運用經濟學寇斯定和自由市場機制,
有才本錢去修正房產扭曲價格過大的事實。
2建築物料供應的物流配套怎麼解決?
先說土地供給,
使用權出發點是活化國有土地資產,
畢竟公部門礙於法制這點是一直被詬病的。
但回到我先下的結論,
房產投資名言地段、地段、地段。
政府精華地不釋出,消費者會想買嗎?
更別提算精的很建商會願意幫你蓋?
建商蓋自己的地毛利50%,幫政府蓋毛利8%。
更別提請照審圖時,
政府"嚴嚴"把關依法行政,曠日癈時。
加上原物料近日市場波動大,
資金流控管不易。
我若是建商頭殼壞了才幫你蓋。
但這些有關配套,我目前沒有看到政府端出的牛肉。
3工地到商圈人流的養成?
早期是有工業區重劃政府發大財的弊端,
但開發區的市場定位很重要。
目前就是缺工招募來大部份就是藍領勞工,
所以一開始商圈的形成一定以服務這些人主要行業。
後來就是入住的居民,
最後二十年左右才會形成當地特有商圈風格。
所以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消費者也會用腳投出自己想居住的區域。
但有關遴選居民和分區定位配套,
我倒是只聽喊喊居住正義口號,
未見實質居住權益伸張配套,政府請加油。
不然蓋好淪落為蚊子館已算萬幸,
成為被貼上歧視的難民窋就笑也笑不出來了。
我不是完全反對這政策,
只是希望這個社會能慢慢進步一點點就好,
讓看不到買房未來的年輕人還懷有點希望。
抱歉我們這些老人占著,
年輕人應該還是買不起啦。XD
至少有夢最美,希望相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