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20%繳完後登記在自己名下
然後簡單裝潢後租出去
婚後再由女方出資買一間同社區房子
女方自己出頭期款跟房貸並登記女方名下
再跟男方收一半的房租(行情、非房貸)
這樣就清清楚楚了
※ 引述《takkifan (我想回到我的主場!)》之銘言:
: 男女雙方目前是情侶
: 預定今年五六月,會挑一個有意義的日子登記結婚
: 為了婚後生活而共同買了一間台北市兩房預售屋
: 預售屋合約名字為男方
: 出資大約男方7,女方3
: (男方出預售屋總價20%當頭期,女方出裝潢+家電,房子價金剩餘80%為貸款)
: 男女雙方資金主要為父母贊助。
: 女方本身還有一間小預售屋是之前單獨簽下,再加上大部分資金也卡在股票,因此先不考
: 慮再獨自買下目前這間兩房。
: 因女方收入遠高過男方收入
: 未來貸款每月繳納則主要為女方負擔,
: 一開始談好雙方共同持有此間房產。
: 女方家人很堅持要看到所有權狀為共同持有,
: 好保障女方權益。
: 目前使照即將下來 目前正為了怎麼登記而有以下問題:
: 1. 請問使照下來就會很快要登記產權嗎?
: 或大概多久會需要轉移完成呢?
: 建商目前是說四月中使照下來,六月左右移轉,是否只要六月前登記結婚,
: 就能請代書直接做夫婦共同持有,並由一方貸款,一方做保人,輕鬆解決問題?
: 2. 如果四月就要決定產權登記者,因為還沒結婚,女方認為要請建商代書直接做共同持
: 有,雙方各50%比例,保障雙方權益,但似乎貸款會比較麻煩?
: 3. 男方家人傾向房子直接登記男方名字,
: 由男方貸款,男方家長做保證人,
: 等今年婚後再由男方贈與女方50%改為共同持有(請問這樣到時會有兩份所有權狀雙方各
: 一份寫著各50%嗎?)
: 4. 女方建議不如提早在四月初登記,好直接用夫妻名義共同持有。(但男方堅持要挑算
: 好的日子......)
: 5. 如果選3,如果雙方未來離婚,對女方財產是否會有不利影響?因為等於婚前頭期,貸
: 款名字都是男方,女方出資在隱形的裝潢跟每月還款上......
: 有其他沒考量到的點,也請各位先進指導。
: 謝謝大家的解答...
: 雙方家長都是為孩子好,但因為這個問題,
: 很怕最後吵到不能結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