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房就兩種型態
1.買不起
很多人收入被房租給吃掉大半, 存不到頭期款, 然後永遠買不了房.
2.不想買
很遠要通勤2-3小時上班是買得起, 但離上班地點近的房子就是買不起, 不甘願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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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如果有 住到死 都 免費 or 市價打5折的4房社宅, 想必很多人會心動
訂幾個條件
1. 必須是夫妻才能申請社宅
2. 必須生超過3 or 以上的小孩才有打折或免費, 而且是終生!
這樣是不是同時解決了 居住正義 與 少子化 兩個問題?
其實我覺得與其花上千億每個人給6000
真的不如大量蓋社宅給願意生小孩的夫妻, 住到死都免費
那些因為買不起房 或 為了買房過得很拮据的夫妻, 就能安心生小孩了.
當然還要搭配各種育嬰補貼, 讓養小孩需要花錢, 但不需要花大錢.
這樣還會不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