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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的經濟學人好像有提到利率與房價的問題,
從以前學生時期就一直被灌輸利率漲資產價格跌(包含房價)的學理,
然而實際上攤開歷史其實不是這樣的關係(應該也許有關,但被其他更強大的參數壓過
去了)。
後來也認知到一個事實,
只要房貸族的現金流扛的過去,
幾乎不會有人賠錢賣,
這也導致頂多量縮價持平。
目前跌的部分應該只是在於
過去持有成本500萬的人賣1000萬;
現在是持有成本500萬的人賣900萬。
乍看跌了10%,
但只要等到這些要賣的人全部洗完一輪,
籌碼就乾淨許多了,且也不是賠錢賣,
因而導致抗跌。
但好奇歐美國家也是這樣嗎?
還是他們真的有一些制度上的機制,
導致房屋不得不賠售?
(我自己的猜測是 應該是經過評估之後是賠售勝於不賠售,才會有帳面賠售的狀況,而這應
該是有納入稅金及其他成本的外部因子的考量?)
頗好奇台灣的狀況跟一些歐美國家的key factor差異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