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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今(11)日進行社宅總體檢及未來住宅政策
專案報告,興建社會住宅的「財務大洞」備受關切,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王欣儀、徐立信
都認為市府應該檢討社會住宅政策,以多元方式如租金補貼取代自建;都市發展局局長王
玉芬表示,目前已朝多元取得的方式辦理,包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都計修法、開發回饋
等。
都發局長王玉芬報告指出,未來3年是社會住宅興建完工的高峰期,陸續將完工20處7381
戶;為了補足朝5萬戶仍差的1萬4600戶缺口,持續盤整閒置或可無償撥用的公有地,約有
15處可興建約7000戶,另透過都市更新、都計修法、開發回饋等方式,預估可取得約2700
戶,以及包租代管約可媒合4700戶。
王玉芬提到財務評估,2017年評估27處基地、1萬4673戶的工程經費需求為687億元,但興
建過程中,部分建築縮小量體,因此興辦戶數雖未大幅提升,但基地數增加,加上缺工缺
料影響營建成本,今年財務檢討,基地增為42處、1萬4603戶,總工程經費增加123億元達
810億元。但自償能力受限於租金收入有限,基地增加導致營運人事成本增加,卻難以提
升。
游淑慧指出,過去興建社會住宅已經舉債580幾億元,若按比例,要達到5萬戶,舉債可能
高達1500億元,若加計土地成本可能突破2000億元,還債要還54年才能還完,卻只滿足1
萬4600戶的需求;若將這些錢拿來做租金補貼或包租代管,是否可以幫助更多人?且上千
億蓋完後的社會住宅,有可能落入之前國宅的問題,她認為,政策該調整就要調整。
徐立信表示,應考慮以租金補貼的方式來取代興建社會住宅,公部門不僅可以省下開發、
營建、管理的成本,民眾也可以選擇適合的環境跟居住品質,若居住產生糾紛,也是由民
眾自行處理,公部門不用介入,減少投入的人力、成本。
王欣儀也不贊成繼續用公有地興建社會住宅,她認為,營建維護的成本都很大,相關的土
地價值等投入後,社宅只能做社宅,沒有收入,若用來做租金補助,對青年朋友的助益更
大。
心得:
年輕時也認為廣蓋社宅才能解決一切問題
然而實際買房 了解市場之後
才理解到健全租屋市場 才是真正花小錢做大事
也能把土地和營建的價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