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要請教各位大神。
小弟有一個老店面,屋齡已達30年左右。
小弟並非第一手屋主,算是第三手了。
從最初始建商售屋開始,就有開會協議過,
店面屋主不要購買社區內的平面車位,因為社區店面前的磁磚地歸店面持有人使用。
(非完全合法,但默認使用權)
示意圖:
(上方完全露天,無騎樓)
I<-社區外牆
I
I________
I
(道路) __(店前磁磚地)_______I 1樓店面大門
※道路的部份有劃白線~~
※停車之後,店面大門與車尾之間約還有4公尺左右的寬度可供行人通行。
其中店前磁磚地專供店面持有者停車使用,從建商蓋好至今均延續此默認用途。
但日前管委會主委提出,因社區內機車停車位不足,
所以將於2週後的區分權人大會中提案,將店前磁磚地收回劃設機車停車格,
以供社區住戶使用。
因社區店面只有12戶,但整個社區住戶共有2百戶!
所以若是全社區投票的話,店面持有人將處於絕對劣勢,原店前空地使用權將被收走。
我想請教大家:
1.如果停車不合法,停機車就會合法?
2.店面持有人針對此提案是否有處理辦法?
3.法規對於店面的投票權是否與非店面的屋主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