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建商來談土地合建(沒有地上物)
有關於合建契約的問題
想請問各位大大
乙方:上櫃公司
甲方土地:商業區容積300%,建蔽率80%
契約內容:依合建標的基準容積及開放空間獎勵核准之房屋面積,
甲方分配:XX,乙方分配XX。
建商口頭說明:分回坪數=土地坪數 * 基準容積 * 銷坪係數(1.6左右) * 開放空間獎
勵 * 分配比例XX
內政部營建署公告:
基準容積:指都市計畫法令規定之容積率上限乘土地面積所得之積數。
問題點:
1. 銷坪係數 沒有寫在合約裡面,這樣是否有問題?
2. 建商的說法:這個銷坪係數沒辦法寫在合約裡(因為還不確定),但是一定會給(口頭?)
3. 是否有法規可參考?這個銷坪係數一定會給? 不用寫在合約裡(建商這樣說..)
4. 如果沒寫,到時候他們不承認這60%的坪數,也沒辦法是嗎?
有辦法解套嗎? 錄音錄影?或代書公證?
建商不願意更改合約,也查不到有其他合建契約是這樣的分配原則...
有些親戚已經簽了...也沒有落日條款...這些地應該也被建商綁住了....
以上 再麻煩業界朋友幫忙解答....真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