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們社區當初公設點交時有查到一些缺失
後來建商給了一筆錢簽了協議
現在管委會要動用這筆款項做當初協議中的項目
因金額蠻大的,按理說應該要上區權才能做
但幾個委員說那筆錢管委會可以自行支用
不用上區權會
想問問其他社區有遇過類似狀況嗎?
作者:
Anyotw (Yoman)
2023-05-30 10:23:00第11條明定,重大修繕要上區權會。但實際上他要硬幹你來不及攔
作者:
taohua (taohua)
2023-05-30 11:19:00存證信+告 主委要代表管委會出庭 所以一般而言會軟掉 或攔不住馬上辭職
作者:
onomedu (edu)
2023-05-30 11:26:00應該不能自行運用,只能用於缺失修改或補正。
原本是建商該執行,改由管委會來做,有空你就去監督吧
作者:
hdw 2023-05-30 12:43:00有自己開相關產業的才有機會自肥~~不然這屎缺向內文說管委會要動用建商的錢來修繕協議的部分這樣還要被質疑
作者:
garyddt (烏龍茶好喝)
2023-05-30 17:35:00條約對於重大修繕通常會是一個相關大類的加總金額(例如機電/外牆磁磚/車道系統…等),如果整筆大於管委會權限但分拆沒逾,其實也不能說管委會沒權限。而且整包的錢若合於建商協商的款項範圍內,也是符合專款專用。先在住戶群組告知管委會修繕決議,報表記得要揭露銀行存入(建商協商補助款)及各項大類修繕支出,並於當年度的區權會報告。
作者:
vendee (外面好危險)
2023-05-30 18:48:00上區權表決,不要給自己找事,除非有急迫性,比如沒修會漏水、影響到安全、出入,不然我一定上到區權會表決,省得到時住戶質疑
作者: abyssdevil (devilmsn) 2023-05-30 20:49:00
只要不影響門禁 消防 安全的 區權會在處理就好記得大小章別交出去 不然被蓋了就倫妳哭了
作者:
Zexion (Zexion)
2023-05-30 22:02:00其實你帳戶夠透明就不怕人查所有建商協議內容花費內容全都披露,把責任推給建商,到時真的有缺失,改善不了,至少你跟居民是同一陣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