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因為家裡缺錢所以要賣房
因為知道房屋有新鑫二胎所以不好賣
在找了台灣房屋的房仲再三確認,房仲掛保證說會跟買家說
拿買家貸款的錢來付清,這不用擔心
在簽約的時候,還一再的跟代書確認,代書的說法也跟房仲一
所以簽合約的時候,並沒有特別註明
房子賣的總價是550萬,一胎銀行200萬,二胎新鑫150萬
所以房仲說到時候要付給新鑫的時候
再叫我們幫忙詢問要清償的金額是多少
但到了6/10,代書打電話來說
說買家貸了420萬,銀行不同意這筆錢拿去還二胎
叫我要先把二胎還掉,不然房子沒有辦法過戶
算我違約要賠錢
距離交屋的時間只剩下20天,現在叫我拿出150萬元根本不可能
而且我有錢就不會賣房了
問了房仲和代書,口徑一致說不付錢就違約,要賠錢
房仲拿了4%的服務費,現在翻臉不認人不處理
目前已經有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調解,也有找律師準備走訴訟
只能說房仲為了要賺錢,連這種事也要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