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間物件 關於建物標示部分
在產權調查表上面有些數據上的疑問
以下舉例,非實際坪數
建號。型態。用途。車位。持分面積(坪)
1。主建物。住家用。N。25坪
1。 附屬建物。陽台。N。4坪
1。附屬建物。雨遮。N。1坪
2。共有部分。其他。N。0.5坪
3。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Y。15坪
總面積建物含車位約 25+4+1+0.5+15=45.5坪
依據房仲案件的算法
總坪數位 45.5坪 扣掉車位(10坪)建物位30.5坪
但看產權調查表上面 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是寫15坪
因此會產生的疑慮在於 車位的部分
參考同棟不同樓層的產權資料 沒有包含車位
則會變成
1。主建物。住家用。N。25坪
1。 附屬建物。陽台。N。4坪
1。附屬建物。雨遮。N。1坪
2。共有部分。其他。N。0.5坪
3。共有部分。防空避難兼停車。N。5坪
總面積建物約 25+4+1+0.5+5=35.5坪
查了網路上的一些相關資料
應該就是所謂 虛坪部分 即便沒有車位 也是需要部分負擔
想請問這樣解讀是否正確?
以房仲說法 未來車位轉移 會只有扣掉 10坪
,產權部分就會跟其他沒有車位的樓層相同
另外再算單價的部分,就會有一個很怪的地方
總價 - 200(車位) / 35.5坪 = 單價低
總價 - 200(車位) / 30.5坪 = 單價高
請各位專家提供一些意見參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