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這塊在我做房仲時,有一段時間在士林
小有涉略
並非護航
最簡單例子陽明山國家公園保護區
國家公園不是你想幹嘛都可
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於1985/09/15
也就是這分領前建物全數合法
之後禁建
但可合法大裝修不得改變高度面積
可蓋花園魚池
708090年代,經濟發展人人想要別野
出現一堆合法與非法
非法幾乎都是透過關係蓋在仰德大道路邊
但沒人敢管
某電玩大亨就有好幾個
有招待所,會館,自宅
陽明山上合法古厝爛掉的,有門牌根柱子
價值比不合法豪宅貴
另行義路上溫泉會館,幾乎都是士林北投某議員把持,圍標等更不用說
非法的居多,還有一堆佔國有地
後來在士林喝喜酒,被請吃花生
某縣長陽明山豪宅也是
再來就是已發展舊市區,土地商業用工業用可合法當住宅,蓋廁所
就是因為都市計畫法使用分區管理辦法,比原有還慢
僅能約束住一定有條件不能商用
工業用地如果當時是廠區廠房也是只能工業用
除非週邊透天及公寓
重劃區是獨立的使用分區管理辦法
要照做才合法
遠雄副都心 宏普amax遇到有人拿來拿旅館,一定合法拿他沒轍
東村aone. 元氣大鎮。有人開胡椒粉工廠,一樣拿他沒轍
所以70年以前
未改變面積高度下
的確是可以在不拆除重建下永久合法翻修
但通常很難
早期都是平房尤其鄉下
看照片也不像原本就2樓
增高就不合法